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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05 信息来源:高明区妇女联合会

  高明区妇女联合会是区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目前高明区妇联在编12人,内设办公室、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部(挂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组织联络和家庭儿童工作部。主要职能包括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妇女组织建设、家庭服务、妇女思想教育宣传、妇女发展等内容。


  (一)办公室 (电话:88822787、88822789)

  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资料;协调组织开展有关妇女儿童重点工作等综合性调研活动;负责全区妇女代表大会和常委会、执委会有关组织联系工作;协调管理各级妇联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承担女性人才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指导各级妇联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区妇联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区妇联机关综合协调、纪检、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统计以及安全保卫、后勤服务、机关工会、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信息、对外宣传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推进妇联系统网络及新媒体建设,综合运用全媒体开展宣传工作;承担网上引导、动员妇女群众工作;负责妇联系统妇女儿童舆情监测研判、舆情应对等意识形态工作。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部(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8829838、88889883)

  开展有关妇儿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实施工作,指导推进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儿权益工作;参与涉及妇儿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和拟定;落实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舆情处置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参与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负责做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工作;参与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配合开展综治维稳工作。承担高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编制《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发展规划》和《佛山市高明区儿童发展规划》,并协调区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健全监测评估和调研机制,组织专家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撰写评估报告和有关调研报告。


  (三)组织联络和家庭儿童工作部 (电话:88662201、88662206)

  负责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和横向妇女组织的联系工作;指导全区妇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妇女之家”等妇女组织阵地建设工作,完善组织网络,跟进各级妇女组织的干部配备和待遇,负责机关单位妇联、区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四新”领域妇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宣传、引导工作;负责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与指导管理,开展妇女干部的培训提素和推优工作;组织和动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并争取支持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助推妇女创新创业,实现全面发展;开展“巾帼建功”等活动,开展各级“巾帼文明岗”创建、“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推荐和命名工作;负责组织策划妇女各项文体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巾帼志愿者工作;组织妇女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妇联系统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家庭、家庭美德等社会宣传倡导;牵头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参与制订实施家庭和儿童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家庭发展、儿童保护等相关工作;参与推进社会教育,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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