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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05 信息来源:高明区妇女联合会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佛山市高明区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团结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组织妇女通过各种途径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教育妇女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学文化、学技术、学科学、学管理、学法律,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调查研究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促使有关改革措施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

  (五)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儿童和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推动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为儿童办实事。

  (六)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时间:周末或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33号二楼

  联系人:聂芳华

  联系电话:0757-88822787

  联系邮箱:gmwoman@163.com

  微信公众号:高明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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