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在高明发出!家庭教育,关乎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近日高明区妇联多措并举,联合高明区法院、高明区民政局建立向区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机制。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于近日发放。父母应如何依法带娃,再次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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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关爱未成年人教育成长,近日高明区妇联和高明区法院针对某诉讼离婚案件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联合发出并引导双方签订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且由区法院主审法官和区妇联家庭教育导师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切实履行对未满三岁的儿子的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今后《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由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法官向案件中负有教育职责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随案送达。

第一张照片备注:当庭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并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jpg

(图为当庭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并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第二章照片备注:案件主审法官和家庭教育导师对双方今后如何开展家庭教育进行指导。.jpg

(图为案件主审法官和家庭教育导师对双方今后如何开展家庭教育进行指导)

  高明区法院和高明区妇联就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如何更好开展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杨和法庭庭长邓文凤、副庭长李林龙、员额法官黄佩佩表示该举措能让未成年人的父母获悉离异后,也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如何实施家庭教育让孩子更好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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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区妇联联合高明区法院、高明区民政局针对全区办理离婚手续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必要时针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多部门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又一创新举措!接下来高明区妇联将继续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运用法治力量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推动多部门联动促进未成年人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在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设上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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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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