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地方志工作条例》
5.《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佛山市高明区档案馆(http://www.gaoming.gov.cn/gzjg/xzgllsydw/qdaj/)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http://www.gaoming.gov.cn/gzjg/xzgllsydw/qdaj/)、电话监督(0757-8882270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机构概况 | 机构信息 | 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机构领导 | 姓名、职务、分管业务 |
2 | 工作动态 |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重大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会议等 | 方志股 |
3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文件 | 地方志工作行政法规(转载国务院正式公布的行政法规文本、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公布的地方性法规文本),转载以省政府名义制定的政府规章(正式发布的规章文本),转载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政府规章(正式发布的规章文本),本单位制定或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省、市地方志工作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 方志股 |
政策解读 | 解读文件名称、解读内容等信息 |
4 | 公示公告 | | 年鉴质量评价结果公示、佛山市高明区地方志专家人才库聘用公示等 | 方志股 |
5 | 人事信息 | | 公务员、政府雇员、临聘人员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 | 办公室 |
6 | 财政预决算 | | 年度单位预算、决算 | 办公室 方志股 |
7 | 政府采购 | | 采购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实施情况 | 办公室 方志股 |
8 |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 |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目录及各事项(含子项)基本信息、实施主体、服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事结果、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服务信息、咨询投诉、业务系统等要素信息 | 方志股 |
9 | 会议信息 | | 区地方志工作会议,业务部署会、推进会等召开情况及会议内容 | 方志股 |
10 | 互动交流 | 征集调查 | 面向社会公众发布调查问卷、征集通知及征集调查结果等 | 方志股 |
11 | 政务咨询 | 业务咨询 | 方志股 |
12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方志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