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名人-罗湛源

罗湛源1920~2000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屏山村人,1920年5月15日出生于农民家庭。1931年至1935年在本村私塾读书,1936 年因家贫辍学,在家帮助父母以耕种为生。1938年,共产党员罗祥、罗连桂在村中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积极发展党员。此时,罗湛源开始接受革命思想。1939年冬,中共高明县委书记黄文康到屏山开展工作,罗湛源积极参加革命活动,在活动中得到磨炼,思想日趋成熟。1940年7月,经严格考验,由罗祥、罗连桂介绍,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2年9月,为保护地方党组织,中共高明县委研究决定,派一些干部以“白皮红心”方式,打入国民党地方政权组织,掩护革命活动,开展有理有利有节斗争。罗湛源利用保长身份地位,组织群众,开展革命斗争3年多。1944年10月,发动村中群众参加“倒钟”运动。1944年11月,罗湛源受党组织委派,到小洞组织高明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第一中队第三分队,任副队长。1945年5月14日,中共屏山支部书记罗湛源带领罗炽、罗任仔、罗水等10多名革命群众,四出野外进行收容工作,共收容龙潭坑战斗中失散人员和伤病员100多人,及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掩蔽,妥善地解决了食宿、医疗问题,并分期分批安全护送他们归队。5月15日,国民党军第一五八师和地方反动武装联合行动,到更楼、合水等地追击第三团及搜捕伤病员。顽军抵达更楼屏山村前夕,第三团队员在罗湛源和屏山交通员的配合下安全转移,但仍有10多名伤病员未转移。当晚,罗湛源紧急动员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组成担架队护送,他们冒着敌人追迁的危险,与敌人争时间,抢速度,星夜转移。由于天黑山路小,队员脚底被山树仔划破,鲜血直流,为了抢救人民子弟兵,他们一刻也不停地爬山越岭,直到鹤山县合成月山排山沟,安全转移隐蔽。事后,罗湛源不幸被捕,被押进国民党军第一五八师司令部驻地新兴县监狱。在狱中备受严刑逼供,毫不动摇,没有暴露身份。1946年2月,经家人卖田保释出狱,出狱后寻找党组织。

1946年4月,按照中共中央“保存力量,保存骨干,长期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指示,罗湛源服从中共高明县组织安排,复员回乡,等待时机。在村中他教育同志,团结群众,努力保护革命力量。梁文华时任中共高明县特派员,他与罗湛源取得了联系,恢复地方党组织活动。1946年8月,郑靖华接任中共高明县特派员,梁文华负责新兴、高明、鹤山地区的武装斗争。1947年2月,梁文华根据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关于恢复公开武装斗争的指示,开展地方武装斗争。7月,罗湛源协助郑靖华组织成立高明穷人求生队,积极组织兵源、枪械,支持恢复公开武装斗争,当时部队给养困难,他把自己的几头耕牛变卖,把钱送给部队,解决给养。组织成立更楼武工组,任组长。9月,罗湛源带领更楼武工组到四云(云益、云勇、云独、云秀)、泽河、迳口等地活动。1948年3月,中共高明县特派员郑靖华决定在穷人求生队的基础上扩充武装队伍,罗湛源、罗载带领党员发动群众借枪,借出20多支枪,动员青年参军,支持武装队伍。不久,在更楼区柴塘村组织成立高明县基干队(代号“信义队”),有队员40多人,队长罗湛源,政治指导员罗航。罗湛源、黄翘生率领武工组与杨梅沙水草塘村民兵袭击国民党杨梅警所,俘兵12人,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和物资,烧毁警所文件。罗湛源领导武工组在合水洋吉塘开会,获悉国民党高明县政警队催粮兵到塘花村收粮,决定在塘花庙伏击催粮兵,俘兵7人,缴获步枪7支。5月,中共更楼区工委成立,罗湛源任宣传委员,负责借粮救荒和武装工作。1948年冬,罗湛源率领武工组进驻更楼泽河村、大幕村,开展借枪和减租减息运动,打开工作局面。1948年下半年,为开辟新区,罗湛源率领武工组到要南上洞、九塾和新圩乌龟岗一带活动。12月,中共高明县特派员郑靖华的指派罗湛源在更楼七乡水一带活动,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区中队,队员30多人,步枪20多支,这支队伍于1949年1月15日袭击明城后输送上级部队改编。

1949年5月,高明乡人民政权成立,罗湛源任更楼区醒民乡乡长,兼中心支委成员。他带领群众,开展生产运动,整治农田,开垦荒山。1949年6月8日,为支持鹤山县金岗战斗,他将家里2亩田卖掉,购机枪弹2000发送给部队。10月15日至16日,高明地方武装部队抓紧时机截歼残敌,罗湛源带领民兵,俘获国民党残兵80多人,缴获枪支、通讯设备一批。罗湛源始终坚持革命斗争至10月18日高明县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罗湛源在1950年12月至1953年8月在广州中山大学附设工农速成中学学习。先后任高明二区组织委员 、高鹤县法院审判员、高明县法院审判员、刑事庭长、高明县贸易公司秘书、高明县服务局合水服务商店经理等职。

1958年7月,在反右斗争中被中共高明县委整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划为“右派分子”,清除出党,开除公职,送劳动教养处分。他在西安农场劳教2年多,后转到高要县沙蒲劳教场劳动。1963年4月,在高要县沙蒲劳教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解除劳教回原籍参加劳动。1968年8月,在“反击右倾翻案风”时送监护所监护6个月,1969年2月释放回乡劳动。1979年2月28日,中共高鹤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罗湛源同志被错划 为“右派分子”改正的决定》,决定撤销罗湛源原定案处理结论,应予改正,恢复党籍,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原工资、原职务待遇。1979年8月退休,1982年8月办理离休,享受处(县)级待遇。2000年8月23日在高明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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