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名人-严权发

严权发(1912~2007),男,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冲坑坪村人,1912年2月16日生。1921年入读私塾,1925年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1925年至1937年,在家以耕种为生,他想方设法,积极发展生产,同时参加村公益活动,发动群众修路,热心为群众办事。

1937年7月7日,全国抗日战争开始,中共高明县工委领导三小力社深入农村,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同年冬,高明籍共产党员谭天度从南京监狱出狱回到家乡明城养病,与谭植棠在明城广泛开展抗日宣传活动。1938年春共产党员梁钟深、张迈前先后到高明,与县工委书记李守纯在第一区(明城)开展党的工作。第一区青年抗敌同志会和妇女抗敌同志会成立后,深入到农村开展抗日宣传工作。当“青妇抗”派成员经常到冲坑坪村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开办夜校教育群众,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严权发积极投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参加农民抗日自卫队,发动群众参加夜校学习,带领群众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在斗争中锻炼成长。1938年10月,由张迈前介绍,严权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38年冬,他先后介绍了何德章、严恒发、刘已生、何穗华参加中国共产党,并成立中共冲坑坪支部,严权发任支部书记。

1939年1月,支部在严权发的领导下,成立冲坑坪消费合作社,推选支部书记严权发等九人组成理事会,把公尝收归该社管理,之后,向社员平价供应生产、生活资料,无息贷肥、贷粮等。组织36个青壮年轮值站柜台服务,每期10天盘点公布,上下交接,周而复始。合作社逐年购买花生饼、烟骨、人畜肥等农家肥,借给贫苦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年终还本免息。帮助农民无息贷肥生产,借粮救荒,并实行停息分期还债,以减轻农民债务负担;制订乡规,节约办红白事,破除陋习,严禁烟赌,使农民生活逐年改善,社会风气转变。组织农民抗日自卫协会,支援前线抗日军队修筑防御工事,派严恒发、何大辉、刘少桃、刘趣到高田村155师某团团部和高要县白土思福155师师部慰劳抗日将士。同年4月,严权发派何德章等20多人运送弹药,支援沙坪战斗,获国民党第64军军长邓龙光的奖励,授予冲坑坪为“抗日模范村”称号。

1939年3月,中共高明县第一次代表会议在小洞文选楼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中共高明县委员会,书记李守纯,组织部长黄之祯、宣传部长李冲,武装部长李洪、妇女工作部长黄纪合,候补委员严权发、李合(女)。1939年3月,严权发在抗日斗争中积极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工作,深入到横江、深水村,发展进步青年温开宗、陈鉴棠、李利参加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中共横深小组,在横江村成立消费合作社。

1941年5月,中共中区特委组织部长陈春霖对中共高明县委进行调整,提出县委委员应从农民党员中挑选,以加强对农民党支部的领导。决定由郑桥、黎树泉、严权发组成新的县委,陈春霖兼任书记,郑桥任副书记,负责全面工作,黎树泉负责合水工作,严权发负责明城工作。1942年春,严权发领导中共冲坑坪党支部在反逆流斗争中,充分利用消费合作社阵地,带领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支部周围,坚持地下斗争,成为抗日民主,反对反共逆流的战斗堡垒。1942年8月,中共中区特委向高明县委传达中共中央南方局“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党员要进行“勤学、勤职、勤交友”活动,约定符合,定期联系,等待时机,恢复工作。中共高明县委对部分党员、干部作了适当调整,严权发打入国民党乡保政权,以“白皮红心”的形式开展革命活动,他以附城乡第一保当保长身份,积极开展地下斗争。1943年秋,严权发领导中共冲坑坪支部进一步贯彻执行“三勤”的指示,在本村和明城开设米铺,扩大活动阵地。经常有交通员找到严权发,他利用做大米生意的名义掩护革命同志和保护地下组织。同时以米商的身份,在明城、三洲、杨梅、更楼、合水等地开展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

1944年2月,冯华接任中共高明县特派员,到冲坑坪村传达国际国内形势和斗争任务。1944年9月11日,日军入侵高明的三洲、明城,严权发及时组织群众疏散,挑选10多名青年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为了倒钟运动顺利进行,严权发派共产党员严恒发到国民党县政府及驻兵营房进行侦察,为攻打县政府提供情报。1944年10月24日,高明人民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倒钟”运动。“倒钟”队伍到达明城是,严权发组织群众在邑庙岗设茶水站,慰劳攻打钟歧的队伍。1944年12月广东人民抗日武装中区纵队在冲坑坪村建立明城地下情报交通联络站,严权发任站长。交通联络组地下交通员经常出入严权发的家。1945年1月23日,攻打明城前,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布置冲坑坪党支部摸清县政府军事情况,严权发立刻派出多名党员以收买粪便为掩护,进城侦察敌情,把掌握的情报绘好地图标记,严权发亲自带到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第一、三团司令部驻地更楼千岁村。

1945年8月,严权发积极发展党组织工作,先后培养吸收了何颂、何大康等加入中国共产党,壮大了党的队伍。1947年秋,严权发和罗航领导了高明中学学生罢课运动,反对学校贪污学生伙食费,迫使当局开除训育主任杨导辉。1948年春,严权发根据“恢复整理、慎重发展”的方针,培养和发展党员6名,成立中共明城特别支部,由严权发直接领导,他采取单线联系的方法,指导明城中学支部开展革命活动。1948年7月,结束特派员制,成立中共高明县工作委员会,书记郑靖华,委员古海生、严权发。其后明城区工委成立,书记严权发。1948年秋,发展了谢招才、何琼珍、谢奕入党,并建立了中共冲坑坪支部明城小组。

1949年1月,中共高明县工作委员会成立,书记郑靖华,委员古海生、谭秀华、严权发,下辖三个区工委,严权发兼明城区工委书记。8月,高明县大队三中队(北平队)成立,队长黎锡华,指导员黎汝坤、严权发(后)。1949年3月,严权发任高明县农会主席。期间,他带领一个武工组赴新区开展活动,深入明城地区发动群众抗租、借枪,借到长短枪30支。他还组织群众维持地方治安,筹集粮草、准备迎接南下大军解放高明。严权发的活动引起了国民党当局的注意,国民党高明县政府于5月21日派一个政警队包围冲坑坪村,企图捉拿严权发父亲为人质,及时得到村民的掩护。

1949年5月,严权发带领武工组到明城龙潭村活捉特务分子陆永忠。7月中旬,他带领武工组到高田、潭朗、新村、崇步、罗塘、荷村、西安一带活动,发动青年参军。同年8月,严权发带警卫员谭荣、谭佐到白管村、高田村找到严日东、严军凯,发动他们把高田村2挺轻机枪、60支步枪及人员投身革命队伍。经县工委书记郑靖华同意命名为黑豹连,连长严军凯,政治指导员严权发。

1949年5月,严权发任中共高明县工委委员、一区区委书记。同年9月,严权发到杨梅区接替谭安(知平)任第一区区长,期间他率领武工队,到豸岗村进行宣传活动。10月18日,高明县解放。10月19日,严权发随郑靖华接管国民党县政府,同时成立高明县军事管制委员会,严权发任一区支前指挥部总指挥。

1949年11月,严权发任县公安局局长兼法院院长;1950年2月派往广东省委党校学习,10月调到省公安厅侦察科工作;1951年2月,任粤中公安处调研科长;1953年春粤西公安处工作,派往粤西公学任组织科长。1954年10月,粤西公学结束后,任阳春县委常委、监委书记、政法党组书记、公安局长。1956年任阳春县林业局局长,1957年冬至1958年春,阳春县开展反地方主义时被撤销领导职务。在“文革”期间受批斗,1969年5月,到阳春“五七”干校劳动,1971年重新分配工作,1972年退休。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落实政策,恢复原待遇。

2007年1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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