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高明区居民特别扶助金发放情况

  为提高本区户籍家庭应对意外伤亡的抵御能力,提社会救助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会对户籍居民因意外身故、疾病身故带来的经济损失提供扶助。

  前阶段,经各村(居)委会、各镇(街道)以及区慈善会对本区申请特别扶助的家庭进行调查、公示、核实,现有1名居民符合特别扶助条件,需发放特别扶助金共4万元,其中:疾病身故1名,扶助金标准为4万元/人,需发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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