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高明区居民特别扶助金发放情况

  经各村(居)委会、各镇(街道)以及区慈善会对本区申请特别扶助的家庭进行调查、公示、核实,现有18名居民符合特别扶助条件,需发放特别扶助金共44.5万元,其中:1、18周岁至60周岁的意外身故1名,扶助金标准为2万元/人,需发放2万元;2、疾病身故17名,扶助金标准为2.5万元/人,需发放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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