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慈善助学工作要求

一、需提供资料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农村信用社存折复印件各一份,助学申请书一份,填写《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助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新入读困难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在读困难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或学校证明。

     二、申请程序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资助办法》申请程序办理,由申请人到所属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助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村(居)委会进行调查核实,加具意见后上报各镇(街道)社工局;由各镇(街道)社工局调查核实后,上报相关申请资料给区慈善会进行调查审批。条件符合的,由区慈善会通过银行将助学金发放到困难学生的存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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