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会组织准备了一份心意
预计总金额达500万元的
“和熙乐善”社会组织
非限定资助项目
等你来申请
和熙乐善
“和熙乐善”社会组织非限定资助项目资助公告
一 申请主体
(一)申请机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佛山市及五区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2.2019年-2020年为佛山市及五区的社区提供社会服务,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抗疫防疫提供支援服务;
3.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运营困难的;
4.申请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2018年-2020年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准),无被民政部门或税务部门处罚记录;
5.机构工作人员在佛山市购买社保。
(二)在同等申请条件之下,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2018年-2020年曾获得市、区及以上表彰的优先推荐;
2.在同领域服务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优先推荐;
3.有制定2020年及以后战略发展规划的优先推荐;
4.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优先推荐。
二 资助金额 三 项目实施周期 四 申请流程
五 因下列情形造成困难的不予资助
(一)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二)2018年-2020年受到市区镇街等业务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
(三)2018年-2020年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存在负面记录;
(四)不能提供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资料下载
请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下载页面下载申请表。
七 资料提交
1.《“和熙乐善”社会组织非限定资助项目申请表》。
2.机构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工作人员社保明细、场地供租赁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机构Logo,Logo请提供矢量图格式。
4.如2019-2020年开展社区服务,须提供情况证明资料。详细资料参见项目合作合同,或者相关公示资料、媒体报道和合作方相关情况说明等。每个项目和活动的照片不少于2张,单张照片大于1M。
5.如开展防疫抗疫服务,须提供相关情况证明资料,详细资料参见项目合作合同,或者相关公示资料、媒体报道和合作方相关情况说明等。每个项目和活动的照片不少于2张,单张照片大于1M。
6.媒体报道链接、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照片、相关音像资料(光盘或视频文件)等。
以上纸质版资料一式八份,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电子申报资料请发送至邮箱:fsfpwc@fsfpwc.org后将纸质版资料邮寄或送达佛山市公益慈善联合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49号二座通济楼3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小姐,0757-83380673。
(注意:接收资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下午15:00,以接收到纸质版资料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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