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结合我会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负责区慈善会文秘及宣传策划工作

  三、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热爱并立志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认同本会章程及理念。2、本科以上学历,拥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专业不限。(具有项目宣传策划相关工作经验,且综合业务能力强者,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3、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宣传策划能力,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技能,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法律观念及服务意识。4、具有社会组织工作经验、自媒体运营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5、一经录用,需签订不少于3年服务期承诺协议。

  四、报名及录用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官网”“区慈善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13号高明区慈善会,联系电话:0757-88666234,联系人:李先生。

  (四)报名方式、提交的资料及证件: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交《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由高明区慈善会相关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或信息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五、聘用及薪酬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年薪约7万元,含基本工资、交通补贴、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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