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

 

 

 

 

2017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部门

 

 

 

第一部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进场交易和政府采购的服务、场内管理办法、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交易、政府资产交易及药品和医疗器械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业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二)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隶属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内设综合管理部、建设工程部、政府采购部、土地及产权部、财务部,截至2018年1月我中心有在职编制人员22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562.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1.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2.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51万元,增长15.34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编制增加和工资调整增加,二是增加职业年金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69.42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07万元,下降30.2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纳税经费减少,二是业务量减少导致标书印刷经费支出减少。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无上级补助收入。

5.其他收入0.08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本年度银行账户利息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度总支出562.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6.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5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一、本年度办公经费支出减少。二、本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数量有所减少,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减少。三、在职职工社保费用支出科目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

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6.97 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决算数没有可比性,主要原因是:一、在职职工社保费用支出科目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二、本年度增加职业年金缴费项目。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编制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0.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5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为:一、本年度单位人员编制增加。二、本年度增加住房补贴项目。三、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5. 城乡社区支出0.0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拍卖前期费用。支出数与去年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2.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9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使用未按计划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1.43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使用未按计划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拍卖相关费用减少。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6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6.9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1.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0.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城乡社区支出0.0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拍卖前期费用。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制度管理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付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制度管理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2017年度公务接待财政拨付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10万元,降低18%。主要原因是:一、我中心本年度办公经费支出减少二、我中心本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变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其他用车0辆, 其他用车主要是0; 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需要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预算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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