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关于2023年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今年以来,公安分局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及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精神,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落实依法行政决策,以全流程、全要素执法监督管理为指引,充分发挥民警执法档案监管作用,加强全面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民警执法水平,努力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的法治保障。现就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筑牢公安执法基础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体系化学习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不断提升民警执法为民能力水平。一是强化贯彻落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515”和区委“12345”发展计划,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4次,各类法治工作推动会议13次,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更高水平,今年市局4次执法质量实体考评中,分局4次均排名全市第一。二是强化雁头带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分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坚持新法必学、常用必学、疑难必学“三必学”,从局领导层面主动带头学法,推动形成自上而下重视学法、落实学法、规范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执法培训学习成为警队“刚需”。三是强化民警轮训。进一步抓实新警入职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及警种“滚动式”轮训,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为公安执法筑牢基础。进一步升级民警执法培训研法学堂平台的形式和内容,在培育细分领域一人一专长的同时,依托派驻法制员,将执法档案及周通报中发现的问题,以“所队微课堂”形式,坚持每周向分局5个派出所、每月向各办案警种开展一场微培训课,年内开展近308场次。

  二、践行依法行政决策,提升公安执法形象

  扎实推进全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有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切实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乱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一是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将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户籍人口、交通安全等重大事项,坚决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来承办实施。在涉及企业的重大行政处罚方面,严格执行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切实保障企业权益。二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在依法决策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调研论证、审核把关和跟踪问效等环节的作用,切实履行辅助决策的职责,确保文件、决策合法,经得起法律法规推敲和实践考验。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按照市公安局下发的常见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做好民警培训工作,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三、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减证便民”,推动公安政务服务提档升级。一是创新服务内容。推出具有高明特色“连考服务”举措,实现一日内可完成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并于当日领取驾驶证,进一步满足群众的驾考需求;推进杨和“摩托车考场”建设,在偏远地区开展摩托车考试业务;以海天公司“司机之家”为试点向全区企业推广落实,建立“警企共建交通安全机制”。二是优化服务措施。继续做好企业印章“一网通办、一窗通取”,大幅度压减企业开办及注销刻制印章时间;加大免费刻章、电子印章上线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管区严管路创建、路内“僵尸车”整治、内街巷改造提升等工作,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三是提倡温度执法。针对企业首次违法、轻微违法,依法运用法律规定,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完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以及停产停业处罚的审核制度,杜绝随意扩大扣押查封范围;继续坚持轻微交通违章温馨提示举措,通过人性化执法,提升城市法治形象。

  四、聚焦执法提质增效,执法创新更加务实。

  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权益,提升我区宜商宜居幸福安全指数,营造公正和谐的法治环境,以打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平台,创新建立案件快侦快结机制和阳光案询机制。一是改革办案管理模式。瞄准市局标杆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目标,在资金和建设用地紧张的情况下,经过反复论证,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小投入高标准”建成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于8月15日投入使用,全面落实“六统一”和佛山市特色增效目标,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管理优势,办案场所管理使用更加顺畅高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成为规范执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二是创新“快侦快结”机制。快速转变考评体系,探索以结案率为核心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的考评模式,出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案件“快侦快结”工作规定(试行)》,对未破案件建立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由各单位成立的“未破案件专班”跟进办理。三是打造“阳光案询”制度。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市局“阳光案询台”机制基础上,公安分局自我加压,就“阳光案询”和“五个当场”以及“厅长信箱”办理制度提出进一步要求,印发了《关于明确“阳光案询”和“五个当场”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首接责任、告知主体、告知范围、告知时限和风险评估,并要求各单位设立“阳光案询台”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联络人,抓好责任落实。

  五、加强全面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对标法治公安建设新要求,依托民警执法档案制度,配套推出派驻法制员制度、执法问题周通报制度、民警培训研法学堂制度、突出问题挂牌整治制度及民警办案积分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执法监督体系。一是紧盯全量案件,实施全流程监督。充分发挥智慧案管平台智能监督,从警情分流和受立案环节严格把控,解决警情随意分流“其他处理”、交警类警情“人不到案不登记警情”以及疑难案件受案后长期不闭环处理等问题。今年以来,分局警情分流不规范问题4个,受立案超期问题2个,问题数史上最低,受立案制度逐渐行稳致远;持续抓实“民警执法档案”,全年考核案件2334宗,被考评民警142人,单位和民警执法绩效考核更加客观准确,存在问题全量分析功能日趋完善,执法档案作为执法质量“晴雨表”功能更加凸显。二是紧盯突出问题,落实全方位整改。自去年实施以来,持续不断开展办案区每日一次系统巡查和视频巡查,今年已落实每日一查并发布巡查通报196次,不规范使用办案区和办案场所执法风险得到有效治理;不断丰富周通报功能,每周对全局执法活动开展一次“体检”,将监督周期从以往每季度、每月缩短至每周,实现“执法问题不过周”“监管盲区不扩大”。三是紧盯涉案财物,开展清仓式梳理。5月上旬,公安分局立足实际,提前谋划,主动攻坚,按照“能清尽清”的原则,全面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并取得阶段成效,正商区财政局、区人民法院作进一步处理,确保件件有跟进、有着落。

  六、存在问题及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执法办案主体责任建设仍需加强。刑事案件管辖改革方面,在现有警力分配下,警种在全量侦办所有案件是时警力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电诈案件侦办),刑事案件管辖分工改革工作进入瓶颈期需进一步理顺。

  二是执法为民理念仍需加强。从今年信访部门反馈来看,信访投诉发生在案件咨询和告知环节。办案民警在答复群众咨询时出现不专业、不全面等问题,导致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极其影响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

  三是案件结案时效仍需提升。在今年伤害类案件清理专项中,目前,部分单位结案时效仍然不高,对一些案情简单、证据容易收集的行政案件以及部分取保候审案件,偶尔出现取证进度慢、周期长,影响案件“快办快结”和群众满意度。

  2024年,公安分局将在全区法治政府工作框架下,严格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打造以结案率为核心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努力将提高结案率、群众满意率,降低负面评价率、投诉率作为执法评价目标,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

  一是优化案件“快侦快结”工作机制。促进缩短结案时间,建立未破案件跟踪机制,不短提升结案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阳光案询”“大回访”执法为民机制。严格落实“阳光案询”和“五个当场”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各个执法岗位责任清单,切实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落实“大回访”制度,全面查纠队伍风险隐患,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充分发挥执法办案中心作用。持续建立完善执法办案中心配套机制,为服务基层执法办案打造高效的保障服务体系。

  四、推动打击机制改革工作。通过重新调配专业打击警种及各派出所警力、车辆配置,以及重构专业打击警种及各派出所的案件办理分工、运作模式、衔接机制,实现“做专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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