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档案编号为440667189996等4个驾驶证将依法被吊销。因上述机动车驾驶证的未回收,特此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1.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相关规定
2. 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名单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档案编号为440667189996等4个驾驶证将依法被吊销。因上述机动车驾驶证的未回收,特此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1.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相关规定
2. 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名单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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