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无线图传车载识别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4G无线图传车载识别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智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6号岗139号)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ZH(2021)GMJ0301

  2、项目名称:4G无线图传车载识别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819,000.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二)相关说明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4G无线图像传输系统建设方案》的规划,本次终端建设统一接入市局已建成的主平台进行应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网管、统一接口,确保全市无线图像传输系统的互联互通。本次项目所选型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市局“五个统一”的规定标准,选型的相关设备品牌与原有系统的品牌一致,为确保高明分局新购设备可以无缝接入佛山市公安局4G无线图像传输系统并实现系统内所有功能,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由佛山市公安局4G无线图像传输系统的建设单位,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广州科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接本项业务。

  6、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4G无线图传车载识别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交货期

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

4G无线图传车载识别设备采购项目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819,000.00元

  ②项目类型:货物类;

  ③简要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及无缝接入“佛山市公安局4G无线图传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 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6号岗139号指定开标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6号岗139号指定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6号岗139号指定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原件经核对后退回。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转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智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6号岗139号

  联系方式:0757-88662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曾小姐

  电话:0757-88662686



  发布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发布时间: 2021年 04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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