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磋商公告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就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020047GM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1957.74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报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磋商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原件在核对后当场退回。)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3座10楼(即银海广场3座)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5时30分(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3日15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3座10楼(即银海广场3座)(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15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3座10楼(即银海广场3座)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8485-85083

  邮编:5285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3座10楼(即银海广场3座)

  联系人:江先生、康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邮编:528500



  发布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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