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佛山市高明区汇潮娱乐有限公司《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1年6月,我局对全区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年度经营状况核查工作。经核查发现,佛山市高明区汇潮娱乐有限公司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但是,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申办娱乐场所延续手续,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同时,据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函告材料显示,佛山市高明区汇潮娱乐有限公司因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相关经营负责人于2021年3月31日被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

  综合上述情况,现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结合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高明综合执法支队的处理意见,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佛山市高明区汇潮娱乐有限公司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相关企业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往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业与市场管理股(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88号)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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