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从2020年起,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署开展了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评议,现拟定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3项,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1天,从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受理电话:0757-88287082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20号
邮箱:fsgmbwg@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高明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推荐名单(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