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 单位 | 重点宣传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重点宣传时间节点 | 宣传方式 | 宣传阵地 | 宣传内容 | 其他 |
1 |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1.全体干部职工 2.各镇(街道)宣传文体工作者 3.文旅市场经营者 4.媒体从业者 5.青少年 6.区内的群众 | (1)4.23世界读书日 (2)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3)5.18国际博物馆日 (4)5.19中国旅游日 (5)6.13文化遗产日 (6)8.8全民健身日 (7)9.27世界旅游日 (8)11.8中国记者节 (9)12·4国家宪法日 | 1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2.采用会前集中学法与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相结合的方式,向干部职工开展普法; 3.对文旅市场经营者、媒体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学习教育。 | 1.政务网站、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号 2.区内媒体、新媒体 3.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场馆 4.村级广播“村村响” 5.部局机关宣传栏 | 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