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体育局(旅游局)内设机构(2019年1月)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接待、后勤、网络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内部刊物编辑;负责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统计等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派出(驻)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文化科 

负责拟订全区群众文化艺术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生产,负责文艺刊物的组稿、编辑和出版;协调、指导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指导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和区粤剧团的工作;管理全区文化和公共图书事业;联络、指导各镇(街道)、西江新城的群众文化工作;指导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管理文联业务;组织开展群文创先工作和文艺作品评比工作;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管理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和文化交流活动;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开发、管理和利用;负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日常工作。 

   (三)文物科  

负责制订全区文物、博物事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物保护的监管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文物保护法规;监督检查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单位执行和落实文物保护工作;配合重点考古发掘,指导、监督文物保护维修、开发利用业务;组织文物调查和文物鉴定;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做好信息沟通和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全区文物、博物事业,指导区博物馆(历史文化名人馆)业务工作。 

    (四)体育科(区体育总会机关)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区级群众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各项群众体育竞赛活动;负责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区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群众体育协会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区训练竞赛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区业余体校工作和全区各网点学校训练、竞赛和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本区运动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组织全区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以上大型赛事;负责体育彩票市场的宏观调控、规划、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区体育馆(中心)的业务工作;指导社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对外体育工作和对外体育交流活动;管理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工作和体育交流活动。 

   (五)审批服务科(挂版权科牌子) 

负责文化、文物、体育和新闻出版工作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电影放映单位的审批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以及西江新城相关事项的审核、核准和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规;指导、检查全区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旅游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承担旅游标准有关工作;指导和联系旅游业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拟定和实施旅游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指导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旅游资源普查、评估工作; 拟定实施旅游资源、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旅游区域的规范开发建设;拟定实施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规划,参与组织旅游景区、酒店等级评定工作;培育和发展本地旅游目的地市场;协调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指导与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协作与交流;负责全区旅游项目的推介投资促进工作。 

(七)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区文化(含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监管广播影视、信息网络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负责对全区电影发行放映业、新闻出版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单位执行和落实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负责全区文物(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旅游质量监督、行业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管理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协助综合执法大队处理旅游行业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和协助处理本区重大的和跨区的投诉案件(含文体旅游系统的各类行政投诉案件);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开展文体旅游及新闻出版市场秩序检查机相关安全检查工作。 

   (八)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安全生产与市场稽查和执法工作。负责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查处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查处违反体育、文物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广播影视的安全播出工作;承担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任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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