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文物保护工作获省文物局认可

省文物局调研我区文物保护工作  

   日广东省文物局局长龙家有同志一行深入我区调研文物保护工作。调研队伍重点了解古椰贝丘遗址、灵龟塔以及唐代龙窑遗址等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以及活化利用工作情况。  

   龙家有局长通过实地参观查看和听取工作汇报后,充分充分肯定了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成绩。一是认为我区对古椰贝丘遗址保护工作到位。古椰贝丘遗址保护作为我区唯一一个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区委能够从大局出发,从全区财政资金吃紧的情况下,决心从财政资金中专门划拨2000多万元用于遗址保护用地的征用,文物保护工作基础的投入非常大气,很有文化发展的战略眼光。同时,对我区认真按照要求,全面落实古椰贝丘遗址的“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表示满意。要求我区要尽快修编古椰贝丘遗址保护规划,为以后遗址的活化利用、保护发展作出符合文物保护工作规范,具有科学性与前瞻性的技术安排。二是认为我区古村落活化保护工作经验值得推广。阮埇村古建群是我区文物古建保护的“标杆”,也是古村落活化的典型,对于我区早于2008年就通过区政府发文着手对阮埇村古建群落实施保护时深表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前瞻性和战略眼光。

   调研中,龙家有局长还现场检查了我区灵龟塔保护工作。调研结束后还专门组织市、区文化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管雪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我区文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今后发展工作思路进行了汇报。龙家有局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近年来,高明区文物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积极作为,善于创新,建章立制,工作规范。高明区地方党委、政府坚持把文物工作“五纳入”,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统筹各种发展资源部署开展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工作,成效明显。高明区还曾经被国家文物局评为“文物工作先进县(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与成效在全省县区中走在前列。他认为,在国家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和传统文化复兴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要顺应党中央的号召,以保护历史和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为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工作原则,对历史文物资源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文物活化利用要跟城市品牌、城市形象、大众审美高度结合起来,让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存活得有尊严”。要将灵龟塔、唐代龙窑遗址陈列馆、阮埇古村落、古椰贝丘遗址湿地公园等文博点,串点成面,打造区域人文景观,厚植城市历史文化基因,全面提升城市发展的人文品位。(文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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