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村(居)专职调解员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村(居)专职调解员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现将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村(居)专职调解员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村(居)专职调解员考试的笔试成绩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查询。

二、资格复审

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一)资格复审范围

1.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参加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村(居)专职调解员,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2N+5比例确定。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拟参加面试对象。

2.预备递补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该职位考试成绩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鉴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的不确定性,各职位超过规定2N+5比例以外且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可采取自愿的原则,在资格复审当天下午4∶30前到达资格审核地点,在所报考职位出现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时参加递补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1日(星期)。

①审核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上午09∶00-12∶00,下午02∶30-04∶00;

②审核递补人员:下午04∶00-04∶30。

2.资格复审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一楼大厅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9

        (即在沧江路东泽电器后)。

3.联系电话:0757—8888609388823181

(三)报考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提供报名登记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请考生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要按报考职位的要求带齐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经报考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三、面试

面试由区司法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面试时间:2015年64日(星期8:30

考生在7:45开始进入候考室(区广播电视大学二座601室)报到。迟到按弃权处理。到达候考室后请按分组指示就座。

2.面试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38号

        (即在文昌路从麦当劳侧转入直走约150米)。

3.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参加面试: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面试通知书。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3.考场内不设考生停车位,考场附近的停车场地也有限,请考生自行搭车前往。

4.除考试证件外,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物品到考场,如有携带者,应先将携带的物品交给候分室(一座101室)的工作人员贴上姓名标签保管,然后再到候考室(二座601室)签到,面试完毕在候分室凭身份证领回。

5.进入考场内,请勿攀爬栏杆。

6.若遇雨水天气,请注意考场内路面湿滑。

7.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司法局,电话:0757—8888609388823181

 

 

 

附: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3.资格复审、面试考场位置图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2015年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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