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一系列重要规范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的评分要求,切实加强自查整改力度,巩固普查成效,采取多种公开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惠民生、保稳定、促增长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及透明度,2016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局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区有关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为依据,制定并在单位网站公开了《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公布了《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和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文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

(三)多种公开方法相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为高明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和佛山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另外还通过12345行政服务热线、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网络发言人平台、“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渠道进行相关的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除了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种政务信息外,还提供了网上咨询、网上审批、网络发言人和领导信箱等公众互动栏目,由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进行回复跟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工作要求,利用高明区政府网站等途径主动对外、对内公开本部门的政务情况。

(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以及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各单位的主要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并在人员调整后及时更新。

(二)公开办事指南。我局公开各项办事指南、时限承诺以及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等具体事务的办理程序,在门户网站的相关栏目提供办事所需的表格下载服务。

(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我局在政务网站上设置了计划总结、工作动态、机构职能、法规公文、人事任免、人员招录、通知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我局各类工作动态以及各业务统计数据等信息。2016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微博68条、微信800多条。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一是利用微信平台和单位网站发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解读材料;二是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和相关解读材料下发至各司法所、村(居)、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工作站),要求全区人民调解员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学习《办法》的全文;三是在村(居)派发资料及张贴海报。利用专职调解员贴近群众的优势,向各村(居)群众免费派发宣传《办法》的小册子,并在群众聚集地的宣传栏张贴海报,共派发宣传小册子550册,张贴海报180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增强解读内容的传播力,扩大宣传效果。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6月15日上午,我局邀请区内多家新闻媒体在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区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区”荣誉一事向社会公布。10月20日,召开法律进校园大型宣传系列活动暨高明区“税务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新闻通气会。二是积极上线883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根据2016年第四季度区直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上线883政风行风热线安排,我局于11月4日上线“883民生热线”《政风行风节目》。对上线节目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做好回应。积极采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落实措施和下阶段工作计划,及时跟进落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我局信息公开发布的审查程序、信息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工作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347号)要求,规范公文公开属性的标识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自查,2016年我局无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6年我局网络发言人平台共收到咨询共4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项目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

2017年,我局将继续严格遵照《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继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增强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回应,重点推进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监督。继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打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发展理念,建设“互联网+”法律服务。一方面打造特色品牌,做大做强微信平台。以“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平台为切入口,建立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落实便民措施,做好“一门式、一网式”公证服务。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实现政府“e”服务,将网上办事大厅和公证办证系统进行对接。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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