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
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现将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一)资格复审范围
列入面试对象的考生。2015年9月1日起至9月16日期间通过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进行报名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
①审核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上午09∶00-9:30
2.资格复审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一座101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38号
(即在文昌路从麦当劳侧转入直走约150米)。
3.联系电话:0757—88886189、88822172。
(三)报考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证书,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请考生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要按报考职位的要求带齐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经报考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三、面试
面试由区司法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10:00
考生在9:30开始进入候考室(区广播电视大学一座301室)报到。迟到按弃权处理。到达候考室后请按分组指示就座。
2.面试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38号
(即在文昌路从麦当劳侧转入直走约150米)。
3.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3.考场内不设考生停车位,考场附近的停车场地也有限,请考生自行搭车前往。
4.除考试证件外,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物品到考场,如有携带者,应先将携带的物品交给候分室(一座102室)的工作人员贴上姓名标签保管,并签到,面试完毕在候分室凭身份证领回。
5.进入考场内,请勿攀爬栏杆。
6.若遇雨水天气,请注意考场内路面湿滑。
7.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司法局,电话:0757—88886966、88822172。
附:1.面试考生须知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