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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02 信息来源:高明区委政法委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区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9.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10.代管区法学会。

  11.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  

办公电话:0757-88635332

邮政编码: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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