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协助化解茂名市环保案件

   据悉,今年2月中下旬,环保志愿者雷萍通过社交网络先后发布了题为《广东信宜一垃圾场在水源地非法焚烧、填埋医疗垃圾,谁之责?》《大雾岭下又现牛奶河,绿水青山任其糟蹋,谁之责?》的图文,内容反映信宜市环境污染等问题。经调查,信宜市公安局认定以上图文与事实有不符之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于3月16日对雷萍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3月18日,雷萍向信宜市公安局申请暂缓执行拘留。事后,雷萍认为信宜公安局对其行政处罚过重,向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茂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
  5月下旬,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南粤法治报告会专家薛刚凌在茂名市开展活动期间,茂名市市长许志晖受在外学习的市委书记李红军的委托,向梁伟发会长报告了“雷萍案”有关状况,并表示希望省法学会领导及省“双百”活动宣讲专家给予工作指导。梁伟发同志在了解该案件有关情况后,召集薛刚凌教授与茂名市有关领导共同分析诊断案情,研究后续处理方式。会后,信宜市公安局根据会议精神撤销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茂名市、信宜市有关部门还主动与雷萍及其所在的环保志愿者组织进行沟通,征得理解,雷萍撤回了对信宜市公安局的起诉,双方达成和解。
  在此事件中,广东省法学会高度重视,充分彰显了法学会职能作用,在党和政府与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间搭建了一座桥梁,团结引领了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提供正能量,从而避免了一起因环保问题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的发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转载:广东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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