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区委九轮巡察区委社会工作部工作动员会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会议指出,本轮巡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一是要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接受监督。会议要求,区委社会工作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二是要严守政治纪律,树牢规矩意识。被巡查单位要及时准确呈交材料,确保衔接有序。巡察组也将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巡察。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问题。区委社会工作部全体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既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问题,确保巡察组全面、准确掌握真实情况。
区委社会工作部全体党员干部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努力在实现高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社会工作新担当、新作为。
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8000810113,并在高明区人民政府(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1号-6号)9号楼一楼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