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才安居房符合申请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7〕126号)的有关规定,截至2018年9月30日,我办联合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住建)等部门完成人才安居房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经核查,3名人才符合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7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逾期反映的材料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7-88661280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

  邮政编码: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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