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贯彻落实推行2016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情况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型、阳光型政府的打造,大力推进决策民主化,确保政务公开、决策透明,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现结合我部(办)的工作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措施: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自我区公布行政职权清单和“三单”目录后,授权区编委办进行动态管理,依法减权放权、公开配权晒权,以清单管理模式对规范行政审批设置、实施、监督管理等行为,防止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同时,为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区编委办草拟了《佛山市高明区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并经区编委同意后印发给各相关部门实施。并配合市编委办调试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加强上下权责清单监管联动性。同时,今年上半年,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梳理编制了镇街的权责清单(合计2722条)。下一步将根据市的要求,编制2016版权责清单。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内容,是区编委办配合编制“权责清单”、“市场监管清单”后又一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任务。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区编委办经前期综合调研和分析研判,草拟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工作方案并报区政府审核。2月19日,区政府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随后,区编委办与区发改等部门积极联动,清理审核各部门申报事项,并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33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提出我区第一批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目录,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已报请区委区府办印发。同时,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水平

  我部(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是强化教育宣传。以教育宣传为主导,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引导相关科室和人员正确甄别涉密信息。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重视相关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到位。二是严格规范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保密审查依据。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履行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能力。针对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坚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严格控制,采取自查与联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严堵管理漏洞,保证政务公开正常化,涉密信息不外流。

  四、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水平

  将政务公开纳入培训内容。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印发高明区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重点项目计划。编排培训班次时富有针对性,将培训内容分为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科级以下及其他各类干部培训、专题培训以及干部大讲堂四个层次。在非专题培训班中,都安排政务公开内容的学习,且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亲自上台为学员们授课。

  五、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

  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区绩效办在前期构建区绩效考评体系过程,通过综合调研、分析研判,整合了政务公开相关项目。2016年7月,经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16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将“政务公开”纳入镇(街道)、西江新城管委会、区直单位以及垂直管理与驻区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工作等指标项目,权重为4%-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组织建设,明确责任分工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部(办)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我部(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和调整,并在秘书科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日常具体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给予工作指导,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孙向阳同志担任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参与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推进工作。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秦建明同志负责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把本项工作作为工作分工的一项,适时定时对外公布。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是明确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人。我部(办)根据各科室事权和职能,把政务公开工作细分到单位内部的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责任制度。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科室或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加相应处分。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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