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明区职位考生体检和考察公告

  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明区职位考生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附件1于面试结束后6292100时前当日公布,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随时留意本公告附件1的更新情况

  二、体检事项安排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集中时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8∶40。

  2.集中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地址: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二)体检程序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集中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考生入场报到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入场后考生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分组、抽签、领取体检表,并将通讯工具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2.考生领取体检表,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彩照1张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须事先空腹。检查后,医院备有早餐)。

  4.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处领取通讯工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未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体检时按分组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不得漏项、漏检。

  2.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签字笔、彩照(近两年的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3.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陪同。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

  4.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5.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7.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金属饰物,查裸眼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查矫正视力时请配戴度数合适的眼镜。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补检。孕期结束后,考生应向招录单位报告并申请补检,然后由招录单位向区委编办提出申请,再由区委编办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体检时间。须待体检合格后,才能办理录用手续。

  9.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区委编办提交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医疗机构和招录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三、考察事项安排

  进入考察的考生,须在收到体检合格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察政审的有关资料交报考单位(所需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4)。

  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高明区委编办,电话:0757—88681308。

  附件1: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2023.06.29.xls

  附件2:考生递交考察材料清单.doc

  附件3:高明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政审表.xls

  附件4: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及地址.xls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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