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干部、公务员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委老干部局、区公务员局、区人才工作局牌子。
区委组织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我区组织、干部和公务员管理制度。
(二)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宏观管理。
(三)指导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五)负责推行公务员制度。
(六)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考核。
(七)负责制定我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八)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
(九)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调研股(政策法规股)
(三)组织一股
(四)组织二股
(五)组织三股
(六)干部一股
(七)干部二股
(八)公务员管理股
(九)人才工作股
(十)干部监督股
(十一)干部培训股
(十二)老干部股
(十三)机关党务股
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区府机关大院内1号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或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7-88881061
邮政编码:52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