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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31 信息来源:高明区委组织部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干部、公务员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委老干部局、区公务员局、区人才工作局牌子。

  区委组织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我区组织、干部和公务员管理制度。

  (二)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宏观管理。

  (三)指导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五)负责推行公务员制度。

  (六)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考核。

  (七)负责制定我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八)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

  (九)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调研股(政策法规股)

  (三)组织一股

  (四)组织二股

  (五)组织三股

  (六)干部一股

  (七)干部二股

  (八)公务员管理股

  (九)人才工作股

  (十)干部监督股

  (十一)干部培训股

  (十二)老干部股

  (十三)机关党务股

  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区府机关大院内1号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或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7-88881061

  邮政编码: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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