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201056下午,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召开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区委书记马亮照、区委组织部部长吴耀棠、区纪委书记陈仕兴以及相关单位的三十七位同志参加了本次视频会议。

 

会议结束后,区委书记马亮照同志对高明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主要领导必须带头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领导做好带头作用;二是组织部门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三是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合力。马亮照同志进一步表达了高明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决心:“高明区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从我做起!”

 

高明区近年在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和管理体系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完成市委组织部统筹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组织人事工作满意度调查”等日常监督的基础上,高明区建立了“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制度”和落实“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通过各种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部门及时掌握区管领导干部个人情况,规范了区委书记选人用人行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科学机制。

 

下一阶段,我区将贯彻此次视频会议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