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高明餐饮行业实行有条件恢复堂食

  高明区正式发布《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按Ⅲ级防控区管理期间餐饮行业恢复部分堂食的通知》(下称《通知》)。2月23日起,高明区餐饮行业恢复部分堂食。

  《通知》指出,目前高明区实行限制性堂食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餐饮经营场所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餐厅大堂可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加大就餐者距离的方式提供堂食、桌餐服务。开放的堂食规模不得超过该店总接待量的50%。此外,包间桌餐全面开放,2桌以上的包间按大堂管理,其他独立包间限一桌,不得拼桌,人数不超过10人。快餐店、卡座式供餐的,采取“一人一桌”用餐措施。

  《通知》强调,用餐人员进入餐饮经营单位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餐饮经营单位要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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