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人民群众加强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全镇人民群众:

10月10日至12月7日,我区已持续58天出现干燥无雨天气,预计到2020年春节前我区将一直维持高火险天气,极易发生大火,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于12月7日16时00分启动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特提醒全镇人民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清危害,加强防范。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极为困难,不仅会带来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而且还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损失;同时失火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家庭和个人将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凡违规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的,给予治安拘留。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一定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预防为主,绝不能掉以轻心,不要因为疏忽大意烧了一片森林,毁了一个家庭。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内吸烟,禁止烧香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烧田基草、禾杆草、树叶,焗蛇、蜂、老鼠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特别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无组织、无纪律参与扑火。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为杨和的青山绿水、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为保护绿色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或88851375。

 

杨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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