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西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批后通告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西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已按法定程序经高明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明西村村域范围,面积1918.68公顷。

  二、批准文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西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明府办复〔2023〕26号)。

  三、实施时间:自批准之日(2023年7月6日)起。

  四、规划内容:见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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