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明区明城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公告

  2021年高明区明城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考试已结束,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现将各考生的成绩与确定体检对象公告:


序号

身份证号

考试成绩

成绩排名

是否合格

是否进入体检、政审

村(社区)

1

440602********0913

65.6

1

新岗

2

445323********0926

54.8

——

新岗

3

440684********6965

54.2

——

新岗

4

440608********0028

0

——

新岗

5

440684********151X

67.2

1

潭朗

6

440684********6915

56.8

——

潭朗

7

440684********3825

68

1

明西

8

441283********5729

58.4

——

明西

9

440684********3228

56.1

——

明西

10

440684********692X

53.8

——

明西

11

440684********1549

53.4

——

明西

12

440981********5622

50.2

——

明西

13

440684********3823

48.2

——

明西

14

440684********382X

45.8

——

明西

15

440684********3842

0

——

明西

16

440684********0424

0

——

明西

  请入围体检与政审环节的考生根据要求做好体检和政审工作: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高明区人民医院进行;

  2、完成政审。打印附件《明城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录用政审表》,并到相关单位盖章;

  3、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带本人身份证在人民银行打印。

  4、学历认证材料。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种形式均可。

  完成体检与政审后,将体检报告、政审表、个人征信报告、学历认证材料,一同交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政府主楼二楼208室)。

  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明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电话:0757—88831228。

  附件:明城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录用政审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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