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高明区明城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优建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充实我镇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明城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其中明西村2名,新岗村1名,潭朗村1名,从事村(社区)基层工作。

  、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明城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

  、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热心村(社区)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1日及之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并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

  (四)现户籍或原户籍在报考职位的村(社区)。

  (五)退伍军人、表现优秀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在任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2月21日及之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优先选聘。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报名地址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明城镇政府主楼二楼208),联系电话:0757-88831228。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则提供)、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任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干部相关证明(如有则提供)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②如实填写《明城镇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贴上照片。

  4.资格审核:报考对象资格由明城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报考人员可在“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网”查询成绩及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及其考试总成绩在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明城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录用单位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录用单位研究最终决定。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后请保持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2.报名后请留意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明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831228。

  5.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明城镇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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