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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09 信息来源:明城镇人民政府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性办事机构、上级部门派驻镇机构、群团组织的关系。研究掌握镇重要的经济、社会情况,为镇党委、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督促检查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议、决定等的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港澳、审计等工作。统筹做好值守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负责镇党委、政府的印章使用和管理、机关内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统筹督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组织联络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及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任用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成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考评、干部监督、离退休人员服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人才管理工作。推进和创新党直接联系群众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明城镇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镇纪委的日常工作。负责镇党委的纪律检查及镇政府的监察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承担问责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的监督工作,受理对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的检举控告,查办管理权限内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管理、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及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人才引育服务等工作,协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优抚、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协调开展党群服务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和执法等工作,协助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优生优育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协调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建立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落实综治维稳责任。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提出禁毒工作的决策建议及工作方案。负责新市民服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负责处理信访事项,落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结合镇实际,按权限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农村宅基地的执法工作,以及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开展文广旅体、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新兴领域以及无明确负责部门的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

  (八)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教育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舆论引导统筹工作,组织、协调、监管各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负责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推进辖区内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旅游活动,繁荣本地文艺创作。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承担体育经营场所管理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负责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培育和发展本地旅游市场,开展文体旅游监管工作。配合开展教育工作。

  (九)财政办公室(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负责经费核拨和规费的收缴、管理。负责财务结算管理。负责政府项目的融资及资金使用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公有资产、公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辖区税务单位。

  (十)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本级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基础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市容环卫和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管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燃气管理、人防设施维护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房屋征收征用、动迁安置工作。负责权限内的水资源管理、排水管理、水利设施及建设工程、河涌整治项目、排水设施的建设和管养工作。负责权限内的道路、公路、桥梁、公交客运场站(点)建设和管养有关工作。

  (十一)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活动,做好企业服务。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工作。负责统计、粮食、科技、信息化工作。协助开展物价、金融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检查分析,协调处理电力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协助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二)农业农村办公室。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深化和完善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指导村级财务工作。维护农村稳定,做好涉农维稳工作。负责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畜牧业和渔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组织实施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禽畜屠宰管理、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工作。

  (十三)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地震和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消防等各类应急管理工作。统筹、组织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协调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指导监督森林火灾预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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