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和普法(禁毒)宣传教育示范学校揭牌

  为切实推进明城镇戒毒康复指导社会化延伸工作,12月20日,由明城镇禁毒委和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合作共建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签约及揭牌仪式,以及明城镇禁毒委、佛山市强戒所、明城镇东洲中学三方共建的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东洲中学普法(禁毒)宣传教育示范学校揭牌仪式,分别在明城镇禁毒办、启明星驿站及东洲中学举行。

  镇委副书记邓勇初、佛山强戒所副所长张其明等一行人参观了工作指导站,详细了解工作指导站的各功能场室分布,及司法戒毒警察下沉到镇街后的各项延伸帮教工作开展情况。双方就如何推动工作指导站构建戒治管控、平安关爱、预防宣教“三位一体”的禁毒治理体系,提升毒品问题治理,禁毒宣传教育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明城镇禁毒委和佛山市强戒所签署了合作协议,并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正式投用。所地双方在原有戒毒康复工作对接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对一的工作关系,为戒毒康复指导社会化延伸工作成功搭建了平台。佛山市强戒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双方将通过协同配合、优势互补,将延伸管教工作融入到戒毒人员全环节服务管理体系,推动禁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共同促进禁毒戒毒工作创新发展。

  同日,明城镇东洲中学普法(禁毒)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在东洲中学揭牌,为校园莘莘学子打造了“零距离”学习禁毒知识的平台,是禁毒宣传多元传播、立体宣教、全面覆盖的积极作为。

  本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和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东洲中学普法(禁毒)宣传教育示范学校揭牌,是明城镇禁毒委扎实推进禁毒普法“六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明城镇开展《广东省禁毒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明城镇禁毒委将努力构建“多位一体”社会群众禁毒普法教育新体系,切实筑牢社会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安全线”和“防护线”。

  明城镇党委副书记、禁毒办主任邓勇初、佛山市强戒所副所长张其明,以及相关领导参加签约仪式并为工作指导站和普法(禁毒)示范学校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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