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服务暖人心,劳动者真诚致谢送锦旗

  5月9日下午,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建材有限公司及劳动者向明城镇公共服务办送来了锦旗。“积善集体,执法为民”,锦旗上的八个字展现了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全体工作人员尽职尽责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也体现了明城镇企业、群众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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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底,劳动者夏先生来到明城镇公共服务办人社办公室咨询关于医疗期工资情况。镇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劳动者在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粤丰建材”)工作长达12年。2022年11月因身体不适入院治疗,被检查出患上癌症,每月治疗费用除报销后自费约4200元,高昂的治疗费用给这一家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抚劳动者情绪,及时缓解劳动者的焦虑,向劳动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企业及村委会了解情况,并耐心向企业负责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双方开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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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现场协调,新粤丰建材也表示将积极按照法律法规支付相关病假工资,并按公司“以人为本”的理念向患病员工提供大病互助基金救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夏先生患病情况及企业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当事人在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及明西村委会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书。

  据悉,夏先生每月医疗费用高达1万多元,医保在其日后的治疗中极其重要。明城镇相关部门及企业还协助夏先生申请了失业保险金,确保医保不断,解决夏先生的后顾之忧。医保报销能为其解决八成左右的医疗费用,极大减轻了夏先生的经济负担。

  近日,夏先生已收到了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公司对困难职工的扶助金,特意上门向明城镇公共服务办赠送了一面锦旗,为部门高效服务点赞。明城镇公共服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将始终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继续坚持多元化的调处机制解决劳资纠纷,积极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难题、排民忧。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明城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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