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开展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销售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3月11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明城分局联合镇农林渔业局、镇交运城管局和明城派出所对辖区内食肆、市场、冷库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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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对辖区明城市场、冷库进行全面巡查摸排,全面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禁止冷库经营单位非法储存并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明城市场内屠宰野生动物、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告知经营者严禁收购、烹制、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并要求各经营者作出承诺。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执法车辆3车次,检查市场1家,冷库7家,餐饮服务单位12家。未发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但在检查中发现,发现部分餐饮单位的菜单和招牌广告中仍含有自泡酒等字样以及堂食经营不规范的问题,我镇执法人员要求店铺对菜谱菜品及广告进行整改,严格按照疫情期间堂食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好主体责任。下阶段,我镇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排查教育力度,同时对本次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回头看,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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