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浸灾害点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汛期前水浸灾害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安办[2019]36 号)和区委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往年汛期水浸灾害点的教训,切实落实好各项防灾工作措施,2019 年 4 月 1 日下午,明城镇经济促进局对明城镇水浸灾害点安全隐患进行了雨前排查,发现水浸灾害点多为低洼的地方且 5 米内并没有排水口。

 

今后,我局将不定期开展水浸灾害点的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密切跟踪雨情、水情、灾险情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几时发报预警预报信息,一旦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抽排水疏导应急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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