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宣传养犬条例,共创和谐养犬环境

积极宣传养犬条例,共创和谐养犬环境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日发布公告于5月1日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条例生效以来,高明区政府先后在各个镇街设置了的犬只留检场所和公布了该管理条例实施的市区范围。针对近期屡屡发生犬只伤人的案件,特别要深刻吸取近期顺德区杏坛镇犬绳绊倒老人导致身亡事件的教训,荷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积极进村居,通过召开座谈会,张贴海报等方式积极宣传《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社区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荷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黄海林副负责人组织公安部门、三洲社区、碧桂园物业管理方召开进一步落实《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协调会。会上黄海林副负责人讲解各职能部门在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职能分工,接着详细介绍犬只检疫以及备案的方式,最后讲解了烈性犬名录及烈性犬的禁养区域范围。黄海林副负责人会上号召社区干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积极引导居民通过线上和线下途径对饲养犬只进行检疫和备案,同时要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积极说服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的当事人自行处理犬只或送至留检场所。对多次劝说仍拒绝整改的当事人,荷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将进行强制执法。

    随着《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形成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以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齐抓共管犬只的良好工作局面。我办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市民文明、规范养犬,共创和谐养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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