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东成西就烟花爆竹零售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注销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东成西就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编号:(粤)LS〔2023〕03654)于2024年1月18日已注销,现予以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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