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明概况   镇街概况   图说高明   招商引资  高明旅游   网站地图
 
站内搜索:
 
  栏目导航  
今日高明
政务信息
政府文件
干部任免
政策法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发展规划 >> 佛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发展规划
 
佛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和面临的环境

  (一)主要成绩
  1、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通过资源整合,提高了办学效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人数由2001年的5.7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6.5万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人数由2001年的6500人增加到2005年的1.2万人。各级各类接受职业培训的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由“九五”期间年均每年10万人次提高到“十五”期间每年30万人次。为我市现代化建设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
  2、重点学校、实训中心建设成绩显著。2001年到现在,全市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5所发展到21所,其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所。此外,有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7所,市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8所,4个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成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职业技能综合实习、考核的主要基地,同时也是在职、待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3、职业教育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布局结构,2001年到200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60所调整到39所(含技工学校,下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由47所调整到39所。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改造了一批传统专业,重点建设了计算机、数控、机械制造、机电、电工电子、制冷与空调、汽车运用与维修、旅游服务、护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与佛山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建成2个国家级重点建设示范专业(点),9个省级重点建设骨干专业(点)。此外,有市级重点建设骨干专业(点)10个,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个,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1个。
  4、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主动适应市场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校企结合的办学路子,大力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连续3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8%以上。2005年广东省第二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技能竞赛,我市代表队获得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和机电专业团体一等奖。
  5、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中,专任教师298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85.95%,具有中级职称以上1841人,占61.6%。初步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爱岗敬业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


  (二)存在问题
  1、有些地方对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待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发展不够协调。职业教育发展相对缓慢,部分学校规模较小,办学水平不够高。
  2、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与现实的需求有一定差距,未能充分满足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需要。
  3、职业教育基本建设经费投入不足。一些行业、部门和企业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或培训机构,经费投入较少,教学设施设备落后。
  4、职业教育师资整体素质还不高,“双师型”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较少。
  5、企业未能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或2.5%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的技能培训。相当一部分在职技术工人缺乏系统专业技术和新知识培训。


  (三)面临的环境
  1、“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与富裕和谐佛山的重要时期。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打造产业强市的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加大引进,加快发展;以传统产业为基础,不断改造、优化和提升,促进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上新水平的产业发展思路。为此,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适应佛山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十一五”期间,佛山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层次和专业结构提出了新要求,职业教育要围绕支柱产业和行业,加大技术创新服务和人才智力支撑,加快电子信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的培养,提高家用电器、纺织服装、陶瓷建材、塑料五金、食品饮料、家具制造、金属材料加工及制品等传统产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加农业科技、物流、金融、商贸、会展、信息、担保、旅游、中介服务等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数量。
  3、“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就业人数将进一步增加,劳动力培训、就业培训面临的任务繁重。我市现代化建设不仅需要数以十万计的专门人才,也需要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第一线劳动者素质的有效途径。只有提高劳动者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生产技能,才能降低生产成本、改进产品质量、增进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岗位转换的要求,增加就业和再就业的机会。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为根本,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能力,调整优化结构,促进协调发展。建立起满足佛山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促进佛山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与富裕和谐佛山建设,提高城市自主创新能力,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发展思路
  统筹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开发协调发展。职业院校办学方向、专业设置要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大力发展有利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佛山,对区域品牌建设、产业集群建设和专业镇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新型专业。
  统筹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职业教育以布局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为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统筹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以重点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为抓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职业教育要切实办出特色,注重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统筹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协调发展。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为初、高中毕业生和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统筹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防止重复设置专业和资源浪费。打破部门和职业学校类型的界限,整合和有效利用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三)发展目标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继续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整合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设18所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0所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创建4-5所广东省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达到80%,优质学位达到90%。建设6个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0个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个省级重点建设示范专业(点)。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加快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与佛山市技工学校和南海高级技工学校的整合,促进高等职业教育、高级技工教育、技师教育相结合,成为我市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培养基地。逐步扩大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规模,建设若干个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专业和实训基地,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办学条件好、综合实力强、教学质量高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为依托,建立5所技师学院。2010年,市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达到15000人以上。全市力争培养50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
  ——努力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全市各镇(街)要办好一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并抓好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2010年,全市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90%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到2010年,构建起全市职业技术培训网络,形成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职业培训平台。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职业技术院校和培训机构要面向社会和市场,开放办学,满足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在职人员、转岗和下岗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人员接受各种层次、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2006-2010年,年均培训50万人次以上。全市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


  三、发展任务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进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为建设创新型佛山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责任,克服在人力资源开发中忽视技能人才培养的倾向,把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作为经济建设的基础工程。要整合各种职业教育资源,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人口规模和教育发展的水平,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协调部门、行业办学,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提高办学效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相关工作。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全市城乡企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等任务。
  (二)强化区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作用,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
  各区政府要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以建设“2+5”组团式大城市的格局以及产业发展需要为依据,把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与重点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专业镇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调整工作要结合镇(街)撤并和普通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统筹进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量较多而规模偏小的区,要充分整合资源,扩建、改建一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量不足、资源短缺的区,要增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人数4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规模要达到1500人以上。各区重点办好1—2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完善镇(街)成人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各镇(街)要办好一所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充实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学条件。把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成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基地。要给予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一定的教职工编制,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2]13号)的要求,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初中建制,教师配备按镇(街)总人口的万分之二定编制,教师待遇与普通中小学教师同等。
  (三)大力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各区政府要加强统筹,着力促进农业、科技和教育部门发挥各自优势,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和职业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统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发挥区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的作用,有效整合并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推广、培训机构资源,大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开展对农村富余劳动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完成市政府在《佛山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培训目标和任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合理有序转移。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对农村富余劳动人员的培训任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素质教育为根本的职业技术教育办学思想。要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从偏重学历教育向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重转变。
  各区、镇(街)举办的职业技术院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根据本地区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和专业镇的建设设置专业、开发培训项目。在各区政府统筹下,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建立人才需求、职业培训、就业岗位的信息平台。各级政府要把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纳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经济建设规划中,为新专业的设置和实训基地的建设提供人、财、物的支持。积极发展与我市支柱产业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业等专业,特别是要大力加强计算机软件技术、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精密制造等专业建设,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适应和服务我市现代化建设的能力。以课程改革为突破口,选用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职业技术院校要开设好就业、创业教育课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在各区政府统筹规划下,按照国家制定的专业目录自主设置专业,自主确定招生规模。
  (五)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推进招生、学制和学习方式的改革
  职业院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培育学生的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努力把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注重加强德育实践活动,要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创业教育和职业指导工作,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同时也要为学生提供好就业服务,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衡量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内容。
  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市、区两级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消除地区、部门壁垒。按省的统一要求编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代码和电子档案,实行全市统一招生和网上录取,实现学生自主择校、学校择优录取。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面向社会,办成开放、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对外来从业人员、城镇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满足求学者就业、转岗、升学准备、更新知识、增强技能等多种需求。同时,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使残疾人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文秘、会计、酒店管理、烹饪、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公关礼仪、畜牧兽医、园艺、计算机及应用等9个专业,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可实行2年学制。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采用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大力推行学分制,学生修完规定学分准予毕业,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六)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推进办学体制多元化
  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区在办好公办职业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支持公办职业院校采取“前校后厂”、“名牌学校办民办学校”等形式,与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企业集团、大型企业和示范性职业院校,组建职业技术教育集团,促进校企合作、产学结合、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鼓励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薄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和协作办学,改造或兼并薄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允许公办职业技术院校在保证本校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与社会力量合办民办职业技术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按照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与我市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办学。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办学,防范风险。经过批准开办的民办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具有与公办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土地征用、用电、用水、税收、职称评定、评先奖优等方面享受与公办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同等的待遇。
  (七)积极推进与省内外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为解决企业用工短缺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我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加快人力资源开发,鼓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省内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2+1”、“1+2”或“1+1+1”等形式的联合办学。外地职业学校重点安排好文化和专业基础学习,我市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业重点安排好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企业实习,并为毕业生在当地就业提供帮助。
加强市内职业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骨干职业院校带动和辐射作用,探索建立以骨干职业院校为龙头,其它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为成员,行业、企业、科研单位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发展模式。
  积极推进职业技术院校与国(境)外学校,尤其是欧盟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办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学习经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模式,建立教师与学生相互交流的渠道和平台,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充分发挥在我市办学的外地高等职业院校的作用,加强合作与交流,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以培养产业人才为目标,以发展具有国际化水平的高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佛山大学园区的建设,满足佛山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继续有选择地引进若干所国内外知名大学,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把大学园区办成集科研开发、高层次人才和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及高科技产业孵化的基地。
  (八)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订单式”培养和培训
  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和培养模式。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学校可以根据企业提出的人才培养规格,开展学历教育或在岗职工短期的“订单式”培养和培训。推动职业技术院校教学与生产、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开发的紧密结合,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鼓励高等职业院校加强与企业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和专业镇合作,推进产学研紧密合作。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以产业化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和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企业要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和责任,建立职工在岗和转岗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各区要依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该行业资源、技术、信息优势,积极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要积极承担该行业专门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责任。
  抓好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建设,各区要建立起1个以上服务全区的省级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积极发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建设职业教育资源库,积极开发多媒体教育软件,为职业技术院校和学生提供优质教育信息资源。
  (九)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评估监督,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市、区两级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同解决好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的问题。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股),配备专职的管理干部。要建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改变目前全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无专职人员的状况,市、区两级教学研究部门,要有专门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编制,市教育局教研室要配备8个职业教育教研员,区教育局教研室要配备5个左右职业教育教研员,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专业教学研究和科研活动,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学会、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中的作用。
  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评估监督。建立和完善符合职业技术教育规律要求的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和制度。加强对全市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和监督,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技能、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作为评价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毕业生就业率,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职业技术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教育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职务聘任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技术院校担任专、兼职专业教师。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教学水平,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任教师全部达到《教师法》规定的任职要求,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35%,来自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兼职教师达到一定的比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双师型”专业教师达到60%以上。
  (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
  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凡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技术院校毕业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优先录用取得相应职业技术院校毕业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清理、取消限制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范围的歧视性规定,允许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及在其他各领域就业。健全技术职称的评定制度,完善技术人才的工资体系。劳动保障、人事、工商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加强职业技术院校学历教育的内容与职业标准的衔接,逐步建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由劳动保障部门发给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十一五”期间,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经人事、教育行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技术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免考部分科目。
  转变用人观念,为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鼓励和引导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到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要充分利用人才和劳动力市场这个平台,做好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推荐和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
由分管市领导牵头,成立由教育、劳动、人事、财政、发改、经贸、农业等部门领导组成的佛山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措施,解决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计划落实、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加大职业教育执法力度
各区政府要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各区党政领导工作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区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和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坚持督学与督政相结合,加强对职业教育各项工作,特别是对职业教育经费拨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的监督。
  (三)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和培训,以奖励方式支持与专业镇、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相适应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实训基地建设和重点专业建设,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和全市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各区政府每年也要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建设和加强职业教育实训中心、重点专业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等工作。各区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按照普职大体相当的比例增加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进一步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从2007年起,各区政府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主要用于职业技术学校更新实验实习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各区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要有一部分用于农村职业培训。
企业要依法承担职业教育的任务。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0.5个百分点由市、区政府统筹,用于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均衡发展;其余的归企业使用,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积极运用金融、税收以及社会捐助等手段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府可以采取贴息的办法,对职业技术院校向银行贷款用于学校基本建设给予支持。金融机构应按国家规定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优先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开展生产经营提供小额贷款。认真执行国家对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办好实习基地、发展校办产业和开展社会服务。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职业技术院校应面向市场,通过扩大招生规模、开拓培训市场、合作办学、借贷、争取社会捐助、创办实业等途径,广开筹资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规范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收费管理政策
  从2007年起,公办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经费按照学校类别,以在校生人数为基数,实行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我市职业技术学校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教育、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有关规定共同研究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对公办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必须确保按时全额返还,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平调。职业技术学校收费使用情况,列入学校收费管理督查重要内容开展认真检查,并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学校予以通报、查处。
  (五)努力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环境
  要引导企业各用人单位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和薪酬制度,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建立优秀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制度,将技能人才与科学和工程技术人才同等对待,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待遇。定期开展全市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各区政府要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发展规划

  按区教育部门的要求,高明职校在现学生1400多人的基础上,到2008年扩招到2200多人,共有45个教学班,9个专业。

 
 
版权所有©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 邮编:528500
电话:0757-88661988 传真:0757-88661988 邮箱:gminfo@gaoming.gov.cn
Copyright©22006 by Gaoming People`s Government of Fo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40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