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的实际,制定佛山市高明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如下:
一、“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十五”期间,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各级民政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锐意创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实现了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专项工作顺利开展,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全区民政工作总体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初步建立起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
“十五”期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低保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范围不断扩大,标准逐步提高。2005年,初步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辅之以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临时救济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并建立健全了经常性捐助管理制度,设立了社会捐助接受工作站,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01年至2005年,累计发放保障金828万元,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达16674人(次)。2005年,我区城镇低保标准2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165元/人月,全区纳入低保救济的居民1671户3656人(约占全区户籍人口1.25%),其中,城镇居民306户676人,农村居民1365户
2980人,全区发放保障金234万元;全面推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管理新体制,明确了区、镇(街道)政府的救灾责任,制定完善了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了临时防风庇护中心,社会救灾救济制度改革取得突破。2005年,春夏荒救济粮款、冬令救济费支出16万元,救济困难群众3783人。
(二)进一步深化优抚安置工作改革,双拥工作上新台阶
建立和完善了优抚安置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2005年,全区有重点优抚对象513人,支出优抚补助经费381万元;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安置工作采取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实行了政府指令性安置与自谋职业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历年来退役士兵均得到妥善安置,2001年至2005年共安置退役士兵689人,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双拥机构网络健全,双拥工作扎实开展,军地双方互相支持,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不断巩固,成绩显著。2001年,我区首次被命名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市,2004年再次被命名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
(三)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至2005年底,全区有光荣院1间(省优抚窗口示范单位),社会福利院1间(省二级福利机构),镇(街道)敬老院9间(其中省一级敬老院2间,省二级敬老院7间),福利事业单位床位数共有690张,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床位数24.65张,入住老人340人。儿童福利工作通过收养、供养、寄养、助养等形式,保障了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2005年办理收养登记
25宗。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新成绩,2005年全区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1885万元,比2000年增长340%,筹集福利资金660万元,本级留成170万元,为我区星光计划项目的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全区现有3间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142人,扩大了残疾人的就业门路,2005年,全区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187万元,退税944万元。
(四)社会事务管理得到加强,管理规范化迈出新步伐
殡葬改革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至2005年,全区连续六年火化率100%,清(平)乱葬坟10多万穴,基本实现全区无乱葬坟。殡葬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按国家二级馆标准扩建了区殡仪馆,全区建有经营性公墓1个,公益性公墓8个,骨灰楼4座,基本改变了我区在佛山市殡改落后的局面。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依法做好登记和年审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抓好中介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新登记了养鸽协会和粉葛协会2个市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个区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至2005年底,全区实有民间组织84个,其中社会团体4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7个。
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2003年初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工业园区跨越式发展的需要,配合区委、区政府,先后对我区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2003年9月,将原新圩镇行政区划(除苗迳村委会外)并入更楼镇。2005年5月,将全区原有3街6镇调整为1街3镇。通过区划调整,为我区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打造了一个全新的体制平台;2002年制定了《高明市地名管理办法》,为我区地名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围绕园区建设的发展,重点抓好了沧江工业园园区道路的命名和中心城区路牌的设置和维护工作。2004年完成了与高要市、南海区、三水区市界、区界的联合检查工作。2005年命名街道25条,会同各镇(街道)联合检查了行政区域界线及界桩。
婚姻登记工作按照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做好了宣传解释和业务培训,确保了婚姻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和连贯性。推进婚姻登记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了管理体制,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的现象得到治理。2005年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2623对(涉外21对),离婚登记240对(涉外1对),办理补领婚姻证书87对(涉外7对)。
三峡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开展。自2002年以来,我区共建起三峡移民新村12条,安置三峡移民共980人,较好地完成了中央、省、市下达的移民安置任务,基本实现了“迁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适应社会救助改革,建立新的社会救助机构,加强了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2005年接待各类求助人员213
人(次),救助152人(次),处理街头流浪精神病人26人,有效地配合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突破,城市社区建设初见成效
我区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第一次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工作,2002年顺利完成了第二届村委会选举工作,2005年完成了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时,以实行村务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2003年,根据省、市的精神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了村居规模,2005年,全区共有村委会51个,社区居委会31个;为配合国家的政治与经济体制改革,我区大力开展社区服务,取得良好的开端。依托星光计划项目的建设,采取资源共享的方式,建起了一批集星光老年之家与社区活动中心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场所,初步形成了区、镇(街道)、村三级社区服务网络。
(六)形成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残疾人事业得到重视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残疾人的就业、教育、康复、扶贫解困、文娱活动等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形成了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区近9000名残疾人当中有康复价值和意愿的残疾人,相当部分得到有效的康复。有劳动能力的大部分得到了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率达85%,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残疾人优惠待遇实施办法》,创办了符合实际、有高明特色的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
(七)老龄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全区老龄工作以“六个老有”为目标,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致力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建立完善了老龄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建起了一批“星光老年之家”,落实了《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各项优惠措施。
(八)自身建设得到加强,行风建设成效显著
全区民政部门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内提高素质,对外树立形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条件逐步改善,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高,廉政建设取得进展,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政事业费投入相对不足,相当部分指标位居佛山市各区后列。由于我区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总量较少,导致民政事业费相对偏少,由于经费偏紧,以致抚恤、救济标准偏低,保障面偏窄,优抚、社会救济对象相对贫困的现象仍然存在。随着城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失地农民的不断增多,预计在今后几年中,社会弱势群体(包括城乡相对贫困人口)将呈增长的态势,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行列的人员将有增多,势必需要大幅度增加民政事业费的投入。同时,现有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救助服务、殡仪服务等设施还未达到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民政福利基础设施如光荣院、福利院、敬老院等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房屋陈旧、设备落后、公墓(骨灰楼)配套设施不完善等现象,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档次等级。
(二)部分业务如何适应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需要加强研究和探索。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和我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部分民政业务如最低生活保障、退伍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村民自治、社会慈善捐赠等业务工作,以及全区现有的敬老院、公益性墓园的规划整合,需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以及园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
(三)基层民政部门人员相对不足,力量相对薄弱。近几年,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扩大,任务愈来愈重,但部分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没有得到相应加强,基层民政力量不同程度地有所削弱。民政工作人员兼任其他工作,以导致一些民政业务工作不过细、完成不及时。
(四)民政办公自动化水平偏低。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应用整体水平不高,硬件和软件方面的建设相对滞后,造成某些工作相对滞后,达不到省、市的要求和我区形势的需要,工作人员应用信息化办公的技能还有待不断加强。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区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和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高明、富裕高明、活力高明、绿色高明的目标,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为我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十一五” 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是:
—社会救助有力。全面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规范社会救济制度,基本建成以福利院、敬老院,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为主要载体的老年人服务网络,逐步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新格局。
—拥军优属扎实。实现双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完善的社会优待制度和国家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退伍安置制度。
——基层民主健全。普遍建立城乡基层自治制度,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基层管理。
——社会服务优良。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城市现代化要求的社区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区服务体系。
—社会管理规范。实现民间组织、区划地名、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
(一)以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提高紧急灾害救助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构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规范救灾救济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办法》,实行政府负责、民政主管、部门尽责、镇街实施、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辅之以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临时救济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扩大保障覆盖面,把应保障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随着当地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财力状况适当调整,从2007年1月1日起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本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力争以后再逐步与全市的城乡低保标准接轨,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统一为按全市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执行;
2、积极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责任制,建立灾情信息管理网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和救灾应急预案,切实改进和加强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区级救灾经费随着区级财力的增加而加大投入,各类救助标准与我区社会生活水平相适应。
3、完善慈善、捐赠工作措施。加强区社会捐助接受工作站的建设,成立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进一步推进救灾捐赠工作的经常化和社会化。结合我区实际,试行慈善超市,爱心超市做法。
(二) 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促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
1、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完善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不断提高村委会直接选举的质量;加强村委会规范化管理,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到2010年,村委会做到组织健全完备,作用充分发挥,村务管理制度化、民主化,村干部素质全面提高。
2、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突出社区服务和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推动社区建设深入发展。以社区服务为核心,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强化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根据镇(街道)撤并后的现实需要,合理整合、重新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规模。加强社区的组织、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人员待遇。本着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引导、协调、解决好各类便民服务进社区问题,努力使社区建成“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社区服务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到2010年,基本实现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服务门类全面,服务质量较高,效益较好的社区服务网络。
(三)扎实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努力完善优抚安置制度。
1 、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巩固和发展以乡镇、街道为依托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络,努力推进拥军优属社会化。
坚持以基层单位为立足点开展双拥优抚工作,形成基层拥军、行业拥军、群众拥军三个网络,实现双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重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军民共建工作,按照省双拥模范城评比量化标准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取得的成绩,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双拥模范城(县)的质量和层次,进一步推进创建省双拥模范城工作的开展,千方百计争创省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并适时申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2 、完善和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巩固双拥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抚恤补助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适当扩大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覆盖面,逐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帮助在乡优抚对象改善居住环境;充分挖掘区光荣院现有的潜力,把在乡愿意入住光荣院的孤老优抚对象全部接收到区光荣院居住。切实把优抚对象应享受的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3 、继续探索安置工作新路子。完善自谋职业安置政策,推行双向选择供需见面、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办法,实行发放一次性安置金、自谋职业的安置形式,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和就业培训工作,加大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力争退役士兵培训率和上岗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化管理模式。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业。
1、要以老年人福利服务、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服务网络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为重点,建设管理好现有福利服务机构,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整合提升现有福利设施,我区现有的1间社会福利院和9间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普遍存在着规模偏小、档次不高、功能单一等问题,已不适应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为此,要抓住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园区发展突飞猛进等有利时机,以镇(街道)撤并调整为契机,整合全区社会福利机构资源,进一步完善福利配套设施,提高档次水平,拟新建1间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福利院,以现有镇(街道)格局,每镇(街道)新建1间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敬老院要逐步建设成为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中心,并采取集中供养、院户挂钩、志愿者包户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提供福利服务。同时,加快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级“星光老年之家”的项目的建设,形成遍布城乡的民政服务网络载体。
2 、应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深化改革民政直属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大经营性直属单位进行市场运作的力度。继续探索福利机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办法,推动其走向市场、自主经营。加强直属单位的内部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做好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确保福利企业正确的办厂方向。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比例、残疾人职工福利待遇、社会统筹保险以及企业返还减免税金使用情况,落实残疾员工的各项待遇,切实维护残疾人的权益,确保了福利企业的办厂方向,促进社会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
3 、积极开拓福利彩票销售市场,扩大彩票发行。健全工作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完善规范管理和服务体制,不断提高管理队伍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和投入,创新营销方式。积极探索福利彩票专业化、产业化发展方向,实现我区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社会福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五)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积极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坚持抓好重点、全面推进,依法登记、强化服务,培育发展、规范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相关登记管理和民间组织内部运行制度,落实登记管理机构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强化管理,加大培育和发展以支柱产业为重点的行业协会、以农村特色行业为重点的农村经济协会、以服务社区为重点的社区民间组织和以慈善济困为重点的公益民间组织的力度;加强民间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建立健全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民间组织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建立民间组织综合治理机制,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
(六)探索科学的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强化地名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不断健全和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东、中、西三大组团发展规划的要求,做好调研工作。抓好地名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探索地名命名新思路,不断提高地名命名的时代感、品位感。同时积极探索对公共设施、公园、道路等政府投资建筑物冠名权的公开招标和拍卖工作。
(七)全面提升老龄工作水平。
继续围绕“六个老有”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充实和壮大为老服务队伍,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推进我区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努力构建以城乡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继续以建设“星光老年之家”为载体的方便、周到、完善为老服务活动阵地,不断完善管理运营服务体系,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实行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健全高明区老年大学,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要普遍办起定期或不定期的老年人学习班,推进我区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和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
深化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除继续做好残疾人常规性的康复工作外,重点是抓好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为依托,开展好综合性、开放式、社会化的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依法加大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扩大残疾人就业门路,把所有用人单位都摆上此项工作上来;加大帮扶力度,做好残疾人扶贫培训工作。完善和扩大残疾人种养培训基地;贯彻执行好《佛山市高明区残疾人优惠待遇实施办法》,落实好特困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残疾人联络员队伍。
(九)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水平。
积极宣传和贯彻《婚姻法》,加大执法力度,制止违法婚姻行为,力争全区结婚登记率达到 98% 以上,登记合格率达到
100% ;适应我区镇(街道)撤并调整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构的设置;2007年前全区建立婚姻登记计算机网络系统,全部实现登记机关计算机管理;依法对婚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实行规范管理。
(十)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 。
加大殡葬管理力度,落实殡葬目标责任制,继续全面推行火葬,确保火化率达100%,禁止遗体火化后土葬,制止乱埋乱葬,巩固清坟成果,防止死灰复燃;树立社会主义丧葬新风;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加强殡仪馆和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完善殡仪服务网络,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十一)完善管理手段,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规范救助程序,强化管理手段,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高救助管理能力和文明服务水平。
此外,还要做好收养登记、三峡移民安置、老区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坚持以国家财政为主,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大力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进程。为改变民政事业业务指标和基础设施建设在佛山市相对落后的局面,确保我区民政事业与高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必须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建立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民政事业费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同步提高。作为民政部门,要根据省、市的要求,积极向区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民政工作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争取地方财政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保证各项民政配套资金的落实;要积极争取各项民政优惠政策,扩大发行福利彩票,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基金,弥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资金缺口;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加强社会捐赠、慈善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争取社会对民政事业的支持,充分发挥民间的作用。
(二)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行为,使各项工作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严禁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强化民政法规宣传教育,实现工作方式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为主的转变;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行民政政务公开,通过各种社会新闻媒体和民政网站,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使民政工作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支持民政部门依法行政。
(三)以实现三个转变为重点,建立高效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要转变工作方式,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各项民政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上,履行好政府部门的职责;要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树立民政部门关心群众、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四)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大力提高民政管理工作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
我区民政信息化建设虽然有一定的基础,但与上级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与我区民政工作发展的要求也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局机关现有电脑数量不足、性能高低不同,局域网还没有建立起来,民政工作信息化程度较低。为此,要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高质量配备电脑设备,加紧完成局域网建设。在此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全区民政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保证我区民政信息系统能要以镇(街道)资源整合、人员调整为契机,以提升水平、加强实际应用为重点,加紧组织信息化知识培训工作,做到边建设、边培训、边实践、边提高,同时,坚持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并举,实现信息化建设与民政工作同步提高,努力提高民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民政信息化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以社会化、产业化为方向,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民政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自身活力,走自我发展的路子。区殡仪馆、区福利院、区光荣院等直属事业单位,在搞好内部服务的同时,要创造条件,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服务,提高两个效益。
(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网络建设。
二○○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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