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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概况
  高明市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西翼,东北濒临西江,与三水、南海两市隔江相望,东南与鹤山市为邻,西北与高要市接壤,西南与新兴县相连。现辖荷城、三洲、西安、富湾、明城、人和、杨梅、更楼、新圩、合水10个镇(区)。土地总面积939.64平方公里,1996年总人口26.99万,耕地面积15683.13 公顷。人口密度287 /平方公里,人均土地0.348公顷(5.22),人均耕地0.058公顷(0.87),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地资源较丰富的县市之一。
高明市地势西高东低,东北部为西江和高明河冲积平原,其余地区丘陵、台地、低山广布,间有较宽阔的河谷平原,大致是六山一水三分田。气候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暖多雨,年平均气温21.6℃,多年平均降雨量1681毫米。山地土壤以赤红壤为主,耕地大多是水稻土。水资源相当丰富。
  高明市历来是广东省重要商品粮基地,每年上调商品粮超亿斤,近年来又成为新兴的塘鱼、蔬菜生产基地;塑料、纺织、建材等工业已有较好基础。全市经济发展迅速,1996年工农业总产值60.60亿元(90年不变价,下同),国内生产总值26.03亿元,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列全省前列,是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广东十强县之一。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根据1996年全市土地资源详查变更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3963.71公顷,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概况如下(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1
、农用地
  农用地指耕地、园地、林地、水面四类用地,总面积81432.35公顷,占土地总面的86.66%
  (1)耕地
  面积15683.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69%,其中水(旱)田12958.2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82.63%,旱地和菜地2724.91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7.37%。另据统计资料,1996年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30382.4公顷,其中稻谷播种面积19986.47公顷,稻谷总产量11.29万吨;蔬菜积5286.27公顷,蔬菜总产量11.82万吨。
  (2)园地
  面积2577.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4%。园地以果园、茶园为主,面积分别为2007.10公顷和569.92公顷,分别占园地总面积的77.88%22.12%
  (3)林地
  面积51520.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83%。其中有林地45670.8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8.65%1996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9.4%
  (4)水面
  包括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水库等,面积11652.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0%。其中河流水面2607.39公顷,占水面面积的22.38%;坑塘水面8481.56公顷,占水面面积的72.79%;其它水面563.11公顷,占水面面积的4.83%
  2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主要是指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水工用地,面积9758.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9%
  (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面积6842.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8%。其中城镇居民点用地1945.74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28.44%;农村居民点用地2666.81公顷,占38.97%;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2230.36公顷,占32.59%
  (2)交通用地
  面积1008.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8%。其中公路用地549.08公顷,占交通用地的54.43%,农村道路用地451.49公顷,占交通用地的44.76%;港口码头用地8.15公顷,占0.81%
  (3)水利水工用地
  面积1906.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3%。其中水工建筑用地468.71公顷,占水利水工用地的24.58%;沟渠1438.17公顷,占水利水工用地的75.42%
  3
、未利用地
  面积2772.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其中荒草地2050.98公顷,占未利用地的73.97%;滩涂220.67公顷,占7.96%;其它未利用地501.2公顷,占18.07%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征
  1
、以农业用地为主的用地结构
  高明市土地利用以农业用地为主,占土地总面积的86.66%,耕地中粮食种植用地占85.00%,总体上较符合当地资源状况,也是当地能维持较好生态环境的关键。近几年,全市果园、鱼塘面积增加较多,摆脱了以往单一粮食生产的局面,初步形成了以粮食为基础,种植业和养殖业并重的农业内部结构。
  2
、土地资源较丰富
  高明市人均土地0.348公顷(5.22),人均耕地0.058公顷(0.87),土地资源相对较丰富。有利于农业用地结构调整,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不象珠江三角洲其他县市那么大。丰富的土地资源与优越的地理位置相结合,构成高明市的独特优势,为今后高明经济发展提供十分有利的条件。
  3
、建设用地偏小
高明市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城镇、工业、交通还欠发达,城镇、工业、交通用地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07%2.11%1.08%
  4
、土地利用率较高
  未利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95%,土地利用率97.05%,耕地复种指数率238%,绿化率94%,水面利用率80%,土地垦植率16.69%
  5
、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林地集中分布于西部、南部山区。耕地与鱼塘主要分布于东部平原围田区及河谷平原。城镇用地高度集中于中心城区(包括荷城区、三洲区、西安区),次为明城镇,其他镇很少。
  (三)土地利用主要存在问题
  1
、土地利用效益较低
  1996
年全市平均每亩土地工农业产值仅5359元,远低于珠江三角洲平均水平(14317/亩),每亩农业用地提供产值只有892元。主要农作物的单产水平不够高,水稻亩产377公斤,比省内高产县相差200公斤左右。塘鱼年亩产仅436公斤,水库、山塘的单产更低。全市还有水利条件差、土质贫的中低产田约2666.67公顷。面积占全市六成的山地丘陵利用效益较低,虽已实现绿化达标,但幼林、疏林多,树种单一,林业经济效益不显著,每亩林地产值仅20元左右。
  2
、土地后备资源不丰
  可利用荒草地2050.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8%,多属土层较薄的山坡荒草地,适宜种果与营林,宜耕荒地少。
  3
、用地矛盾日趋突出
  近年来因大面积利用水田挖鱼塘,城镇与交通建设也占用不少耕地,且大部分为优质耕地,加上人口增加使人均耕地连年减少,从1992年的0.065公顷(0.97亩),减到1996年的0.058公顷(0.87亩),4年间人均净减0.00670.10亩)。在耕地资源得不到补充的情况下,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与快速发展,农业内部各业用地、农业与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矛盾日益突出。
  4
、建设用地开发程度较低
  由于城镇规模小,工业欠发达,交通发展滞后,三者用地只占土地总面积的5.26%,在较大程度上制约土地的深度开发。部分城镇、工矿用地布局分散,用地容积率低度。部分建设用地征地过早,数量超过近期需要,出现了一些待建用地。
  5
、某些资源开发不当造成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
  以前乱开小煤窑不仅破坏土地和植被资源,而且严重污染环境,毒害附近农田、鱼塘,经多次整顿,问题已得到较好的解决。还有砖瓦厂占用不少良田,采石场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都仍然存在。
  三、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目标
  按照高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到2010年,高明市基本实现现代化,跃身国内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00万元,人均工农业总产值8.75万元,城镇化水平达到78.55%,中心城区将发展成一座颇具规模的现代化江滨城市。为此,提出2010年全市土地利用目标:
  1
、农用地保护和综合整治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稳定耕地面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1100公顷,除建设占用,净增耕地166.67公顷,耕地保有量达到15849.80公顷,建设管理好基本农田保护区11493公顷。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林地面积达到51601.41公顷, 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以上,绿化率达95%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14800.00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1035公顷。
  2
、有效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总量
  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总量,2010年非农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1141.00公顷,其中新增非农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2689.29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933.33公顷。非农建设用地尽可能利用非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并优先保证交通、水利、中心城区等用地;新增独立工矿用地布局以工业园区为主;逐步减少和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
  3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规划期内,开发未利用地2169.85公顷。
  (二)土地利用方针
  为了实现上述土地利用目标,必须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土地开源节流并举的运行机制,逐步优化土地结构,不断提高土地生产率,发挥土地的综合效益,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条件,保证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具体必须遵循下列土地利用方针:
  1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必须严格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稳定耕地面积,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加强用地的计划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农业结构调整中的用地管理,防止耕地毁坏,依法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占用的耕地,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新耕地予以弥补,并做到耕地总量略有增加。
  2
、保证必要的建设用地,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为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特别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规划、计划用地,严格控制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高级住宅,旅游度假区用地。禁止盲目扩大城镇规模,城镇用地指标一定要严格遵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
  3
、大力开发后备土地资源,挖掘土地生产潜力
  高明市山地丘陵面积很广,山坡荒地资源相对较丰富,应有计划地开发,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增加耕地面积和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耕地、园地、林地的生产潜力也大有可为。在扩大必要的建设用地同时,还要重视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4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努力改善生态条件
  要认真吸取过去毁林开荒、开矿、采石方面的经验教训。搞好农田基本建设,采取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建设各种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在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同时,搞好生态环境保护,使珍贵的土地资源得到永续利用。
  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主要控制指标及措施
  (一) 潜力分析
  1
、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规划期内可开发为耕地的荒地和山坡地分别为160.00公顷和106.00公顷,退园还耕地267.00公顷,坑塘水面整理200.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367.00公顷。
  2
、建设用地利用非耕地潜力分析
  全市征而未用的闲置地666.67公顷,城镇及独立工矿用地内部挖潜333.33公顷,旧村改造、农村居民点内部挖潜66.67公顷,可利用果园、荒坡地、林地、水面2257.62公顷。
  (二)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主要控制指标
  根据佛山市下达的耕地控制指标和以上潜力分析,以及各镇(区)和各部门用地需求,确定本市1996年至2010年耕地动态平衡的主要控制指标(详见附表三)。
  (三)措施
  1
、严格按照佛山市下达的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批用耕地,其他建设用地只能利用非耕地。允许在承包耕地上调整种植结构,但不得破坏耕作层。
  2
、积极开发耕地资源,以补充建设利用等占用的耕地量,占用耕地作建设用地者,除按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手续外,还应开发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3
、严禁耕地丢荒弃种,对浪费耕地资源者,回收其耕地使用权。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根据本市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在各部门用地需求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平衡,提出本市2000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详见附表四)
  (一) 农用地
  1
、耕地
  为了巩固农业基础,保障全市农产品供给,规划期间必须严格控制耕地减少量,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政策,实现耕地总量平衡。预计2000年开发新耕地333.33公顷,净增耕地47.59公顷,耕地保有量15730. 72公顷;至2010年开发、整理耕地1100公顷,净增耕地166.67公顷,耕地保有量15849.80公顷,人均耕地0.048公顷(0.716亩)。
按照广东省和佛山市的要求,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1493公顷。已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面积为8202公顷,1999年补充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面积为3291公顷。(详见附表五)
  2
、园地
  主要是果园和茶园。规划期间将宜果荒地和山坡地开发成果园,到2000年和2010年全市园地面积分别为2799.23公顷和3355.33公顷,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98%3.57%。新增园地主要是果园,分布在中西部各镇,重点发展芒果、荔枝、龙眼等优质水果。茶园比现状略有增加,主要集中在对川茶场等地。
  3
、林业用地
  鉴于本市荒山已基本绿化,规划期末林地面积增加不大。至2000年,全市林地面积51541.02公顷,比1996年增加20.88公顷;2010年,全市林地面积51601.41公顷,比1996年增加81.27公顷。林业发展重点是改造疏林地和低产林,改造林种,发展速生丰产林、经济林,提高林业产值,每亩林地产值从目前20元左右提高到200元,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化率达到95%以上。木林总蓄积量达到160万立方米。
  4
、水面
  高明市地处西江下游,境内河流、水库、鱼塘较多,水面面积较大。由于建设占用部分鱼塘,规划期间水面面积有所减少。至2000年和2010年水面面积为11583.71公顷和11413.17公顷,比1996年分别减少68.35公顷和238.89公顷,鱼塘减少主要是城镇建设占用。
  前几年,本市鱼塘发展较快,且多用耕地开挖鱼塘。为了保护耕地,今后严格控制用耕地挖鱼塘。渔业发展主要通过现有鱼塘改造,提高鱼塘质量标准和养鱼技术,使普通鱼塘年亩产提高到500公斤左右,扩大优质鱼养殖比例,达到鱼塘面积的30%左右。此外,还要充分利用山塘、水库及荒涌发展养鱼。争取2010年全市塘鱼产量达到4万吨以上。
  (二)建设用地
  1
、居民点与独立工矿用地
  规划期间居民点与独立工矿用地应充分挖掘现有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增用地要按照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原则,搞好选址布局,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到2000年和2010年城乡居民点与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7013.46公顷和7440.0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47%7.92%
  (1)城镇用地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发展必需的用地。预计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提高到78.55%,城镇非农业人口将增到26.08万人,还有4.40万外来暂住人口。人均用地指标114.5平方米,其中荷城区、三洲区、西安区人均用地100平方米,其它城镇人均用地119.7平方米。到2010年城镇用地面积3254.0公顷,比1996年增加1308.26公顷。(详见附表六)
  (2)农村居民点用地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逐渐减少,预计2010年农村人口7.12万人。因此,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有所下降。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360.01公顷,比1996年减少1306.80公顷,人均用地191平方米。农村居民点人均指标仍超过国家标准,在今后长期规划中应加以控制,达到山区人均用地150平方米,其他地区120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应按照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标准的宅基地进行审批,尽量改造旧宅基地或空心村,将适宜耕种的土地复垦还耕。
  (3)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
  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是本市发展较快的地类,今后应以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主,控制其发展规模。规划2010年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2825.99公顷,新增595.63公顷。新增用地主要利用交通方便、开发条件较好的山坡荒地、尽量少占用耕地。
新增独立工矿用地,主要集中布局五个工业区,即:荷城工业区,富湾工业区,三洲-西安(河江)工业区,明城-人和工业区和更楼-新圩(陀柳)工业区。
根据《高明市旅游规划》,高明市旅游开发采取以休闲度假型的大地园林化旅游开发带动区域旅游发展的模式,旅游用地是指包括林地、水域等的复合区,占地较大(达874公顷),旅游设施建设用地不多(约250公顷)。占地较大的景点有:人和镇大沙水库景区,用地面积320公顷,主要景点有万国花园、高尔夫球场、别墅度假区等;三洲濠景山庄景区,用地面积167公顷;杨梅景区,用地面积220公顷,主要项目有明湖山庄、万宝山庄、鸵鸟场、马戏培训中心等;更楼深步水库景区,用地面积167公顷;还有富湾兴华度假村,西安旅游度假区,云勇森林公园,对川旅游区,合水森林公园,荷城农业生态园,外商活动中心等。
  2
、交通用地
  高明市水陆交通方便,1996年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602.9公里,内河航运有大小码头15座。大力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关键措施之一。规划2000年交通用地1139.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到2010年交通用地为146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6%,其中公路959.38公顷,农村道路457.09公顷,港口码头50.53公顷。今后交通建设将以公路为主,重点建设广高线高明段、莲金线荷富段、高铜线高明段,河阮线4条一级公路,里程106.6公里,以及杨合线、明富线、明勇线、杨宅线4条二级公路,里程107.8公里,新增公路用地410.32公顷。航运方面,重点疏竣西江和高明河,新建西江5000吨级货运码头、集装箱码头、口岸客运港等,新增用地42.38公顷。
  3
、水利水工用地
  高明市水利设施较好,可抗御一般的洪涝旱灾。规划2000年和2010年水利水工用地为2000.36公顷和2234.0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13%2.39%。今后水利设施建设,在对现有蓄、引、提水工程做好改造挖潜、配套的基础上,适当上新项目。在西部丘陵山区增建灌溉工程,扩建蓄水工程,加固围田区堤围,全面提高本市供水、防洪、排涝能力。按水电建设规划,续建、扩建、新建工程200多宗,其中新增蓄水工程31宗,库容2800多万立方米。届时总供水能力3.1亿多立方米,预测农业用水量1.7亿立方米,其余可供应工业、生活之用。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土地使用管理权属范围,完善水利工程的定权发证工作。
  (三)未利用地
  规划期间要加大开发利用荒山荒地的力度,用于造林、种果、垦植,部分用于建设。规划2000年和2010年未利用地减至2155.61公顷和603.0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29%0.64%。规划期末,未利用地主要是田坎和难利用地。
  六、土地用途管制区
  土地利用分区是指按照土地主导用途的不同所划分的用地区,旨在发挥土地资源的优势,地尽其利,适地适用;保护重要的生产用地、特殊用地和自然环境,限制不合理开发和转用,为管理和保护土地提供依据。根据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将全市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进行用途管制,具体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水产基地区、园地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旅游用地区、暂不利用区等10个用途管制区,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利用和实施管理。
  (一)农用地管制区
  1
、基本农田保护区
  面积11493公顷,选择农业用地区中集中、土壤肥活、水利条件较好、交通便捷的耕地作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内土地利用主要管理措施:(1)各项非农建设项目,应避开保护区,交通、水利等建设确需征用保护区内土地,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高明市基本农田管理暂行规定》审批;(2)主要用于发展粮食、蔬菜、花生等作物,粮食播种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不得随意改种其他作物;(3)制定优惠政策,农田基本建设投资优先安排在本区,以改善生产条件,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抓好农田的土肥建成,轮作耕种,培育地力,提高单产。
  2
、一般农田区
  面积4356.80公顷,指耕地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用地区,是规划建设需要占用,及属于阶段性保护农田和质地较差的农田,主要分布于城镇附近和较偏避的山区。区内土地利用主要管理措施:(1)主要种植粮食、花生和其他经济作物,实行粮、经轮作,以改良土壤和提高复种指数;(2)本区相当数量的中低产田有一定的开发潜力,要进一步改善水利设施,改良土壤,逐步使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3)规划期内征用改为建设用地的耕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农地转用手续,有计划进行征用,严格审批,防止征而不用,早征迟用。
  3
、水产基地区
  将现有集中连片,面积较大,交通方便的鱼塘区域划为水产基地区,面积4552公顷。主要分布在东部围田区的西安区、明城镇、富湾镇、人和镇,区内土地利用主要管理措施:(1)水产基地应保持相对稳定,非农建设用地尽量避免占用优质、高产鱼塘;(2)水产部门应按本规划制定相应的淡水养殖发展规划,有计划开挖鱼塘,使新开挖鱼塘不占耕地;(3)提倡科学养鱼,提高鱼塘质量和养鱼技术,改造现有鱼塘为标准鱼塘,水深不低于1.5米,采取立体养殖,提高单产和效益。
  4
、园地用地区
  面积3355.33公顷,绝大部分为果园用地,小部分为茶园用地,主要分布于西部丘陵山地区合水、更楼、杨梅等镇和明城镇南部。区内土地利用主要管理措施:(1)生产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制订果园、茶园发展规划,逐步实施,并将连片园地划为基地,重点建设;(2)搞好宜果荒坡地开发,安排种植芒果、荔枝、龙眼等优质水果,山坡地利用应控制在坡度小于25度以内;(3)非农建设一般不得占用优质高产果园。
  5
、林业用地区
  面积51601.41公顷。主要分布在西部丘陵山区各镇及云勇林场。
  (1)商品用材林区
  主要分布在云勇林场、杨梅的皂幕山、更楼的云宿山、合水的老香山,面积36761.41公顷,是高明市主要的用材林和经济林基地,80%以上是马尾松。林区大多树龄较短,成熟林不多,木材蓄积量不大,相当长时间内要以抚育为主,少量砍伐,逐步把纯针叶林改为混交林,以适应今后生态公益林发展的需要。适当发展经济林,使林种结构趋向合理,发展林产品深加工,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缓坡地可实行林果、林牧结合,以提高经济效益。严禁毁林开荒,对采石、取土必须严格审批,划定地段,加强管理。
  (2)公益生态林区
  面积14840公顷,在深步水水库、西坑水库、三亩石水库等中型及小型水库周围,划定水源林区,以保障水库水源、水质和延长水库使用寿命,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洪涝、干旱等灾害,有效改善本市生态环境。在合水镇设立桫椤自然保护区,面积1035公顷。在明城镇建材工业区、高明银矿等重点工矿区周围建立防护林带,净化空气,保护农田,减少对城镇居民点污染。搞好城镇绿化,各城镇人均绿地面积要达到10平方米。到2010年,生态公益林发展到18000公顷,今后林业经营逐步以生态环境效益为主。
  (二)建设用地管制区
  1
、城镇建设用地区
  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划定本区用地面积3254公顷,其中建成区面积166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且以中心城区周围最为集中,区内土地利用主要管理措施:(1)城镇用地规模按城镇人口规模进行控制,人均用地指标为114.5平方米;(2)新区建设实行统一征用,连片开发,分期实施,并规定建筑密度和层数的低限,提高用地容积率,达到充分利用的目的;(3)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较多,征而未用的耕地要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不得丢荒;(4)城镇建设用地要避免沿交通干线长条型发展,以利城镇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和环境保护。
  2
、农村居民点用地区
  根据农村居民点用地现有规模偏大,农村人口减少趋势,规划本区用地面积1360.01公顷,区内土地利用主要管理措施:(1)近期内要完成中心村一级规划,特别是一些重要集市,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农民日常生活需要;(2)农村建房严格限制占用耕地,要充分利用居民点内的空闲地和废弃旧宅,少数用地紧张的村落,应选择山坡地集中规划建设,并大力提倡建楼房;(3)批新用地应收回旧宅危房地,以利于统一建设。
  3
、独立工矿用地区
  指城乡居民点以外的工业开发区和厂矿地区,用地面积2575.99公顷。区内土地利用主要管理措施:(1)要充分挖掘现有用地的潜力,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2)新建轻工企业,尽可能安排在城镇工业区内,以便利用城镇基础设施,节约投资;(3)新规划的独立工矿用地以集中布局为主,重点发展荷城工业区、三洲-西安工业区、明城-人和工业区、富湾工业区、更楼-新圩工业区。并实行统征统拔,连片开发,分期实施。
  4
、旅游用地区
根据旅游点现状和规划控制区划定本区,包括林地和水域的复区。占地面积874公顷,旅游设施建设用地250公顷。区内土地利用主要管理措施:(1)旅游区建设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各旅游区分期分步有重点建设;(2)旅游区用地主要用于旅游设施建设,本区土地一般不作其他建设使用;(3)严格保护旅游区内的景点,严禁破坏和污染环境。
  (三)暂不利用区
  全市未利用土地2772.85公顷,规划期内开发利用2169.85公顷,剩下603.00公顷多为田坎和难利用地。区内土地利用主要管理措施:未利用地的改造利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滥用和乱用,特别是滩涂应严格按手续报水利部门审批,在不影响河流泄洪和航运的前提下进行利用。
  七、实施规划措施
  (一)高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是土地利用宏观控制和指导的依据。本规划经广东省人民政府通过后,由本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具有法律效力。市国土管理部门应代表市人民政府制订本规划的实施办法,并负责对规划作宣传、解释和执行监督。在本市使用土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违反。
  (二)各镇(区)政府和市属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编制与规划相衔接的用地规划,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加强土地利用的计划管理,市国土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方案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年度用地计划和土地开发计划,按计划审批用地,凡建设用地(包括开发区、城镇建设、重大工程项目)选址,出让土地,划拨土地,都必须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用地审批。特别是占用土地较大的项目,要更严格审查,禁止多批少用,或征而不用。
  (四)利用经济手段管理土地,对土地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逐步完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制度,在有偿使用基础上,根据土地区位、质量和用途等条件制定不同的地价和开发期限,控制和调节土地使用。
  (五)建立永久性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保护耕地任期目标责任制。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高明市基本农田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
  (六)制定有关政策,对保护土地资源,开垦荒地,复垦废弃耕地者予以奖励,对浪费破坏土地者给予惩处。
  (七)在实施过程中,本规划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修编工作,并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方能生效。
  (八)加强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使规划管理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市国土管理部门要建立本市土地资源数据库,对土地利用进行动态监察、管理,以随时掌握本市土地资源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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